2024年南陵县X428春双路和X413绿刘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承包候选人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南陵县X428春双路和X413绿刘路预防性养护工程承包候选人公示

* 152b0f04-76de-4bcb-9813-b9cb31c22d65 ** 00:0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2024年南陵县X428春双路和X413绿刘路预防性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南陵县X428春双路和X413绿刘路预防性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WHZQ*1

标段名称

2024年南陵县X428春双路和X413绿刘路预防性养护工程

标段编号

WHZQ*10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南陵县交通局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晨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苏柏亚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2401

联系人及电话

郑大佩 *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5 月22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 (略)

投标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5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齐海萍

证书编号:皖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 (略)

投标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

*.55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汪磊

证书编号:皖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形式递交。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南陵县
* 152b0f04-76de-4bcb-9813-b9cb31c22d65 ** 00:0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2024年南陵县X428春双路和X413绿刘路预防性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4年南陵县X428春双路和X413绿刘路预防性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WHZQ*1

标段名称

2024年南陵县X428春双路和X413绿刘路预防性养护工程

标段编号

WHZQ*10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南陵县交通局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晨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苏柏亚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观澜路1号滨江商务楼2401

联系人及电话

郑大佩 *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5 月22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 (略)

投标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

*.5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齐海萍

证书编号:皖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 (略)

投标资格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

*.55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汪磊

证书编号:皖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面形式递交。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以应书面形式提交投诉,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南陵县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