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机关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项目编号成交公告-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N座二层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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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机关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项目编号成交公告-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N座二层A区



(略) 河西区教育局机关 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 (项目编号:MDGP-2024-C126)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发布来源: (略) 河西区教育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MDGP-2024-C126
二、项目名称: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天津佳海 (略)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N座二层A区 *MA05KURY27 * 1,3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杨小菲、周亚松、于晓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8475.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河西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21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燕
电 话:02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C126_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我区四号路小学、土城小学、恩德里小学、存在教室缺口,需要租赁5000至6000平米左右的场地。且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此处场地不能距离三所小学片区太远,以免影响学生入学,引起社会舆情,按照实际需求,只有河西区尖山路100号有符合要求的场地,且有足够的教室及办公用房,各种设备实施齐全,无产权纠纷。产权及经营单位是天津佳海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天津 (略)

2024年5月24日



(略) 河西区教育局机关 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 (项目编号:MDGP-2024-C126)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发布来源: (略) 河西区教育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MDGP-2024-C126
二、项目名称: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天津佳海 (略)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六道6号海泰绿色产业基地N座二层A区 *MA05KURY27 * 1,3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杨小菲、周亚松、于晓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8475.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河西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 (略) 河西区广东路21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雅乐道与瑶琳路交汇处鹏展非沃大厦1108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燕
电 话:02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C126_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河西区教育局教育教学房屋租赁项目三,我区四号路小学、土城小学、恩德里小学、存在教室缺口,需要租赁5000至6000平米左右的场地。且按照就近入学的要求,此处场地不能距离三所小学片区太远,以免影响学生入学,引起社会舆情,按照实际需求,只有河西区尖山路100号有符合要求的场地,且有足够的教室及办公用房,各种设备实施齐全,无产权纠纷。产权及经营单位是天津佳海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天津 (略)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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