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中医院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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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中医院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HY-C*

二、项目名称: (略) 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双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 (略) 677号昌河大厦5层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 (略) 112号万豪广场A座1310、1311、1312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 (略) 新建康复综合楼9层(地下一层,地上8层)约*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物,另建设垃圾房、污水处理系统、消防建设、门卫室、南大门、绿化等附属工程,约*.5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约*.*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工作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主体工程(含施工、装修、绿化、污水处理、弱电、氧气等)合同期限为20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按相应标准规范开展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工作要求,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伟,毕冬青,何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每家成交供应商收取定额5000元;*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寿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 (略) (略) 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转6614

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转6614

一、项目编号:2024HY-C*

二、项目名称: (略) 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双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 (略) 677号昌河大厦5层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 (略) 112号万豪广场A座1310、1311、1312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 (略) 新建康复综合楼9层(地下一层,地上8层)约*平方米,框架结构建筑物,另建设垃圾房、污水处理系统、消防建设、门卫室、南大门、绿化等附属工程,约*.5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约*.*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要求:工作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主体工程(含施工、装修、绿化、污水处理、弱电、氧气等)合同期限为20个工作日)

服务标准:按相应标准规范开展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工作要求,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伟,毕冬青,何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每家成交供应商收取定额5000元;*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寿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 (略) (略) 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转6614

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转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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