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局眉山市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恢复项目施工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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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局眉山市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恢复项目施工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恢复项目施工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略) 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行政区域 彭山区 公告时间 **日 17: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付军,黄大贤,李国会
总成交金额 ¥3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略) 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采购单位地址 彭山区建设路2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恒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 (略) 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恢复项目施工监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韵 (略) (略) 二环路西一段155号3栋1单元13楼1301号 322,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韵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略) 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恢复项目施工监理 本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全过程、施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 完全响应本项目第三章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3.2.2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1)采购监理合同。 (2)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预算书等。 (3)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有关规定。 (5)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22,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付军、黄大贤、李国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要求收取,0.8万元(大写:*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略) 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彭山区建设路20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祺 (略)

地址: (略) (略) 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四川恒祺 (略)

**日


, (略) ,彭山区,成都,眉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恢复项目施工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略) 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行政区域 彭山区 公告时间 **日 17: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付军,黄大贤,李国会
总成交金额 ¥3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略) 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采购单位地址 彭山区建设路2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恒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 (略) 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恢复项目施工监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韵 (略) (略) 二环路西一段155号3栋1单元13楼1301号 322,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韵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略) 彭山区成都平原水田恢复项目施工监理 本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全过程、施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 完全响应本项目第三章 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3.2.2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1)采购监理合同。 (2)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预算书等。 (3)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有关规定。 (5)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22,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付军、黄大贤、李国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要求收取,0.8万元(大写:*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略) 彭山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彭山区建设路20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恒祺 (略)

地址: (略) (略) 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四川恒祺 (略)

**日


, (略) ,彭山区,成都,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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