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黄梅大道农行至滨河西路、岳湾河岳武路段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黄梅大道农行至滨河西路、岳湾河岳武路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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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黄梅大道农行至滨河西路、岳湾河岳武路段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黄梅大道农行至滨河西路、岳湾河岳武路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HM-*SZ-*
一、招标概况
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黄梅大道农行至滨河西路、岳湾河岳武路段)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黄梅大道农行至滨河西路、岳湾河岳武路段)于**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日在黄梅县一号开标室开标,并于**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略) (略) 青岛海德 (略) (略) 腾达 (略)
投标报价
(元)
*.98 *.55 *.31 *.58 *.1
质量(如有) 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20 120 120 120 12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张宽清 黄建新 张旭东 许辉 潘荣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级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8 赣*0 鲁*7 鲁*6 浙*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日至**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黄梅县黄梅镇西河一路37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黄梅镇凤凰路128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黄梅县晋梅大道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HM-*SZ-*.zip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HM-*SZ-*
一、招标概况
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黄梅大道农行至滨河西路、岳湾河岳武路段)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黄梅大道农行至滨河西路、岳湾河岳武路段)于**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日在黄梅县一号开标室开标,并于**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略) (略)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略) (略) 青岛海德 (略) (略) 腾达 (略)
投标报价
(元)
*.98 *.55 *.31 *.58 *.1
质量(如有) 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20 120 120 120 12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张宽清 黄建新 张旭东 许辉 潘荣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级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8 赣*0 鲁*7 鲁*6 浙*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日至**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黄梅县黄梅镇西河一路37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黄梅镇凤凰路128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黄梅县晋梅大道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黄梅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黄梅县东山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0713-*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日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HM-*SZ-*.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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