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4年换电业务合作商招募预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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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2024年换电业务合作商招募预中标结果



(略) 喀什分公司 2024年换电业务合作商招募
截止时间:2024-05-25 00:00:00

(略) 换电业务发展经营,提升铁塔能 (略) 场竞争能力,支撑能源经营快速高质量发展, (略) 拟开展2024年换电业务合作伙伴招募。

一、招募内容

合作伙伴主要指能够按照铁塔能源业务经营拓展要求,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与我公司资源进行深度融合, (略) (略) 场竞争力,与我公司共 (略) 场多元化运营(电池租赁、车电一体、车辆租赁)成功落地。 (略) 基本 (略) 开展合作的业务合作伙伴。

二、招募对象

具备电池制造、蓄电池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电动自行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租赁、能源运营等业务类型的设备厂家、集成商、综合信息化服务合作伙伴; 能够为喀什铁塔提供客户、硬件、软件、网络、方案、平台的合作伙伴; 承担所提供资源的日常运营、技术支撑、营销支撑、运营分析、售后服务、业务培训及现场支持等工作的合作伙伴。

三、招募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且已注册成立1年以上,已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独立法人的中央 (略) 可通过法人授权的方式参与;

2.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元人民币;

3.申请人应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申请人2021年以及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连续2年利润总额不为负;

5.申请人企业信用良好,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仅中央 (略) 除外);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申请人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申请人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申请人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申请人被纳入中国铁塔总部/新疆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申请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新疆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




发布时间:2024-05-23 12:00:00

根据评审结果,中选候选人如下:

(略)
河南智 (略)


(略) 喀什分公司 2024年换电业务合作商招募
截止时间:2024-05-25 00:00:00

(略) 换电业务发展经营,提升铁塔能 (略) 场竞争能力,支撑能源经营快速高质量发展, (略) 拟开展2024年换电业务合作伙伴招募。

一、招募内容

合作伙伴主要指能够按照铁塔能源业务经营拓展要求,充分发挥自身在行业、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与我公司资源进行深度融合, (略) (略) 场竞争力,与我公司共 (略) 场多元化运营(电池租赁、车电一体、车辆租赁)成功落地。 (略) 基本 (略) 开展合作的业务合作伙伴。

二、招募对象

具备电池制造、蓄电池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电动自行车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租赁、能源运营等业务类型的设备厂家、集成商、综合信息化服务合作伙伴; 能够为喀什铁塔提供客户、硬件、软件、网络、方案、平台的合作伙伴; 承担所提供资源的日常运营、技术支撑、营销支撑、运营分析、售后服务、业务培训及现场支持等工作的合作伙伴。

三、招募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且已注册成立1年以上,已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独立法人的中央 (略) 可通过法人授权的方式参与;

2.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元人民币;

3.申请人应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申请人2021年以及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连续2年利润总额不为负;

5.申请人企业信用良好,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仅中央 (略) 除外);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申请人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申请人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申请人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申请人被纳入中国铁塔总部/新疆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申请人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新疆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




发布时间:2024-05-23 12:00:00

根据评审结果,中选候选人如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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