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应急维修和零星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年度应急维修和零星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CZZH-C2024-0026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度应急维修和零星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江苏 (略) | *831 | 涟水县五港镇人民政府旁 | 89(均分制) | 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略) (略) 2024-2027年度应急维修和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维修;所有常规消防维修、装饰、施工和紧急修缮、日常维修;其他零星劳务等。 施工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1)采购人安排的维修计划成交供应商均需在要求时间内完成。 (2)采购人发出的指令单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全面的执行,否则按5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上门进行维修。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延误,每延误24小时罚500元/天。 (3)若有施工造成的维修质量问题,采购人应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约定时间进行整改。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及时维修,采购人有权扣除维修费1000元-2000元/次作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连续三次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 (4)采购人下达的抢修任务,成交供应商均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安排实施。 (5)采购人安排的突击整治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均应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6)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调整维修期限,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7)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人关于工程质量、工程维修进度等要求施工维修的,在经过采购人一次书面警告后,仍不能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维修施工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的维修施工权,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维修单位接手成交供应商的施工维修工程,成交供应商按中止施工前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项目经理:*忠礼 执业证书信息:苏*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郜章银、方炜、詹复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含)以下1.0%,*元—*元0.7%,500—*元0.55%,以上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中吴大道958号
联系人:潘沄鸿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
联系人:孙阳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阳
电话:0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编号:JSZC-*-CZZH-C2024-0026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度应急维修和零星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江苏 (略) | *831 | 涟水县五港镇人民政府旁 | 89(均分制) | 1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略) (略) 2024-2027年度应急维修和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维修;所有常规消防维修、装饰、施工和紧急修缮、日常维修;其他零星劳务等。 施工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1)采购人安排的维修计划成交供应商均需在要求时间内完成。 (2)采购人发出的指令单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及时全面的执行,否则按5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上门进行维修。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延误,每延误24小时罚500元/天。 (3)若有施工造成的维修质量问题,采购人应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约定时间进行整改。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及时维修,采购人有权扣除维修费1000元-2000元/次作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连续三次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应支付的违约金。 (4)采购人下达的抢修任务,成交供应商均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安排实施。 (5)采购人安排的突击整治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均应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6)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调整维修期限,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 (7)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人关于工程质量、工程维修进度等要求施工维修的,在经过采购人一次书面警告后,仍不能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维修施工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的维修施工权,并有权安排其他施工维修单位接手成交供应商的施工维修工程,成交供应商按中止施工前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项目经理:*忠礼 执业证书信息:苏*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郜章银、方炜、詹复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含)以下1.0%,*元—*元0.7%,500—*元0.55%,以上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中吴大道958号
联系人:潘沄鸿
联系电话: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
联系人:孙阳
联系电话: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阳
电话:05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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