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标杆校一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标杆校一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标杆校一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 (略) 信息化标杆校一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江苏中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相城区高铁新 (略) 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604室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95.7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宣城 (略) 信息化标杆校一期建设项目 | 1、教学核心业务应用升级建设;2、科研、学工、人事业务应用升级;3、职教大脑数据采集应用 | 交付以下服务内容1、基础信息管理 2、教学计划管理 3、成绩管理 4、学业管理 5、实训项目管理 6、实训教学过程管理 7、教材管理 8、学校概况管理 9、教学管理 10、教学管理 11、学工管理 12、实习系统 13、教学计划管理 14、数据服务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签订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 | 我公司承诺本次交付的模块、功能、流程 (略) 无缝对接;承诺交付内容符合学校现有规范和数据标准,形成业务闭环和数据闭环;承诺与现有智慧校园应用系统所产生的一切接口改造、数据对接 (略) 承担。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昌军、胡骥、刘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 (略) 、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 (略) (略) 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老师、李工、翟工
电 话:*、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 (略)
(略) (略)
2024年5月28日
附件信息: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标杆校一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 (略) 信息化标杆校一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江苏中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相城区高铁新 (略) 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604室
成交金额:*.00元
评审报价:*.00元
评审总得分:95.7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宣城 (略) 信息化标杆校一期建设项目 | 1、教学核心业务应用升级建设;2、科研、学工、人事业务应用升级;3、职教大脑数据采集应用 | 交付以下服务内容1、基础信息管理 2、教学计划管理 3、成绩管理 4、学业管理 5、实训项目管理 6、实训教学过程管理 7、教材管理 8、学校概况管理 9、教学管理 10、教学管理 11、学工管理 12、实习系统 13、教学计划管理 14、数据服务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签订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 | 我公司承诺本次交付的模块、功能、流程 (略) 无缝对接;承诺交付内容符合学校现有规范和数据标准,形成业务闭环和数据闭环;承诺与现有智慧校园应用系统所产生的一切接口改造、数据对接 (略) 承担。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昌军、胡骥、刘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 (略) 、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 (略) (略) 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老师、李工、翟工
电 话:*、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 (略)
(略) (略)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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