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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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18: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庆龙、葛箫亮、张启华(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7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禹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小坝镇银河街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海晓琴 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龙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湖畔嘉苑二区5号公寓6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禹婷婷 095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LCZY(C)-[2024]第003号(招标文件编号:LCZY(C)-[2024]第 003 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凤区锦绣苑36号楼1单元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7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宁夏 (略) (略) (略) 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略) (略) 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建筑内容包括:审判法庭、羁押室、执行办案中心的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含地面、墙面、天棚及部分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刘慧燕 宁*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庆龙、葛箫亮、张启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8〕2 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供应商成交价为计费基准,100 万元以内费率为 1.0%、100—*元费率为 0.7%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小坝镇银河街13号        

联系方式:海晓琴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龙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湖畔嘉苑二区5号公寓614室            

联系方式:禹婷婷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禹婷婷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18: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庆龙、葛箫亮、张启华(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7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禹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小坝镇银河街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海晓琴 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龙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湖畔嘉苑二区5号公寓6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禹婷婷 0951-*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LCZY(C)-[2024]第003号(招标文件编号:LCZY(C)-[2024]第 003 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凤区锦绣苑36号楼1单元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7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宁夏 (略) (略) (略) 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略) (略) 第一审判法庭、羁押室及执行办案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建筑内容包括:审判法庭、羁押室、执行办案中心的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含地面、墙面、天棚及部分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刘慧燕 宁*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万庆龙、葛箫亮、张启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8〕2 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供应商成交价为计费基准,100 万元以内费率为 1.0%、100—*元费率为 0.7%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小坝镇银河街13号        

联系方式:海晓琴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龙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湖畔嘉苑二区5号公寓614室            

联系方式:禹婷婷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禹婷婷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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