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质量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政府质量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 (略)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9〕17号)、《 (略)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略) 监规字〔2020〕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政府质量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邮箱:*@*ttp://**
政府质量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政府质量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核结果 | 审核金额(元) |
1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 (略) | *67J | 通过 | * |
2 |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 | *811 | 通过 | * |
3 | 广州 (略) | *24L | 通过 | * |
4 | 广州天赐 (略) | *83M | 通过 | * |
根据《 (略)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9〕17号)、《 (略)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略) 监规字〔2020〕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政府质量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邮箱:*@*ttp://**
政府质量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政府质量奖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核结果 | 审核金额(元) |
1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 (略) | *67J | 通过 | * |
2 | 卡尔蔡司光学(中国)有限公司 | *811 | 通过 | * |
3 | 广州 (略) | *24L | 通过 | * |
4 | 广州天赐 (略) | *83M | 通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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