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第十届全民文化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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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第十届全民文化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肥东县第十届全民文化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肥东县第十届全民文化月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ZB-2024-ZB0794

3、招标方式:询比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成交价:¥*.00元(大写:**万零*仟*佰**元整)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汇景新城15栋s107。

三、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合肥东部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

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05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B座14楼

项目负责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51-*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B座14楼1415室,联系电话:05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人:合肥东部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日

肥东县第十届全民文化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肥东县第十届全民文化月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ZB-2024-ZB0794

3、招标方式:询比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成交价:¥*.00元(大写:**万零*仟*佰**元整)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汇景新城15栋s107。

三、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合肥东部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

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055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B座14楼

项目负责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51-*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宿松路与南二环交叉口绿地中心B座14楼1415室,联系电话:05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采购人:合肥东部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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