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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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434-002-01

二、合同名称: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00434

四、项目名称: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白塔区新华路48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中国平安 (略) (略)

地 址: (略) 白塔区民主路1段1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指定服务要求执行. ★1、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 保险有效期:**日零时起至**日24时止。 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 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万元; 免赔:公众责任险无免赔 特别约定: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经济赔偿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付。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付。 4.公众责任险:由于路灯设施损坏、漏电、自燃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路灯井、排水井、化粪池井、房产下水井、道路、塌陷、破损、下沉,路灯井井盖、排水井井盖、化粪池井盖、房产下水井盖、破损、丢失、下沉、塌陷、翻板、井圈与井盖大小不符、井盖周边路面开裂破损(10-35厘米)及以上维修期间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人身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市政设施财产一切险: 保险有效期:**日零时起至**日24时止。 资产总额:3441.7万元 免赔:财产一切险无免赔 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管理的区域内由于路灯井井盖、排水井井盖、化粪池井盖、房产下水井井盖损坏、丢失、塌陷、翻板、井圈与井盖大小不符、井盖周边路面开裂破损(10-35厘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付。 ★3、树木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自然灾害责任条款): 保险有效期:**日零时起至**日24时止。 累计赔偿限额:7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40万元 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60万元 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 特别约定: (1)投保的财产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导致的损失(地震除外); (2)投保的财产丢失。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80,000.00元

合同金额:88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434-002-01

二、合同名称: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00434

四、项目名称: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白塔区新华路48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中国平安 (略) (略)

地 址: (略) 白塔区民主路1段1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阳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指定服务要求执行. ★1、市政设施公众责任保险: 保险有效期:**日零时起至**日24时止。 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 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万元; 免赔:公众责任险无免赔 特别约定: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经济赔偿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付。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付。 4.公众责任险:由于路灯设施损坏、漏电、自燃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路灯井、排水井、化粪池井、房产下水井、道路、塌陷、破损、下沉,路灯井井盖、排水井井盖、化粪池井盖、房产下水井盖、破损、丢失、下沉、塌陷、翻板、井圈与井盖大小不符、井盖周边路面开裂破损(10-35厘米)及以上维修期间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人身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市政设施财产一切险: 保险有效期:**日零时起至**日24时止。 资产总额:3441.7万元 免赔:财产一切险无免赔 特别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管理的区域内由于路灯井井盖、排水井井盖、化粪池井盖、房产下水井井盖损坏、丢失、塌陷、翻板、井圈与井盖大小不符、井盖周边路面开裂破损(10-35厘米)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付。 ★3、树木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自然灾害责任条款): 保险有效期:**日零时起至**日24时止。 累计赔偿限额:7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40万元 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60万元 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 特别约定: (1)投保的财产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导致的损失(地震除外); (2)投保的财产丢失。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80,000.00元

合同金额:88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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