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含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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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含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德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含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办公大楼(含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栖霞区和燕路408号晓庄国际广场1幢520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10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公安局办公大楼(含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略) 公安局办公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室内室外保洁服务、食堂地下车库及周围保洁服务(含电梯及机房保洁)、会务服务、消防管理、安保服务(含停车位管理)、大楼四周绿化养护管理、水电维护、一般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公安局办公大楼西侧足球场和篮球场的保洁、值班室宿舍保洁及被褥清洗等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1+1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耿翠芳、许和明、高文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37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桃州南路89号、 (略) 新城区兰馨大厦15楼1501室,联系电话:0563-*、0563-*028。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桃州南路8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兰馨大厦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056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563-* *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广德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含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办公大楼(含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栖霞区和燕路408号晓庄国际广场1幢520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100.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公安局办公大楼(含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略) 公安局办公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室内室外保洁服务、食堂地下车库及周围保洁服务(含电梯及机房保洁)、会务服务、消防管理、安保服务(含停车位管理)、大楼四周绿化养护管理、水电维护、一般设备日常检查维修、公安局办公大楼西侧足球场和篮球场的保洁、值班室宿舍保洁及被褥清洗等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1+1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耿翠芳、许和明、高文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37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桃州南路89号、 (略) 新城区兰馨大厦15楼1501室,联系电话:0563-*、0563-*028。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桃州南路89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正硕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兰馨大厦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0563-*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563-* *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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