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溪村村民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内、外墙涂料施工限下项目中选结果公示
笋溪村村民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内、外墙涂料施工限下项目中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4 11:10:14 大 中 小
(公示期:2024年6月 4日——2024年6月 5日)
项目名称 | 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内、外墙涂料施工 | |||||
项目建设单位 | (略) 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
第一预选承包商 | 杨加兴 | |||||
第二预选承包商 | 刁孝祥 | |||||
第三预选承包商 | 郑朝君 | |||||
拟中选承包商 | 杨加兴 | 发包价(元) | 内墙:20元/㎡ 外墙:40元/㎡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 | |||
项目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2024年6月4日 |
备注:1、承包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由项目建设单位作出答复;对答复不认可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预选承包商及排序”、“拟中选承包商”。没有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公示期:2024年6月 4日——2024年6月 5日)
项目名称 | 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内、外墙涂料施工 | |||||
项目建设单位 | (略) 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
第一预选承包商 | 杨加兴 | |||||
第二预选承包商 | 刁孝祥 | |||||
第三预选承包商 | 郑朝君 | |||||
拟中选承包商 | 杨加兴 | 发包价(元) | 内墙:20元/㎡ 外墙:40元/㎡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 | |||
项目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2024年6月4日 |
备注:1、承包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由项目建设单位作出答复;对答复不认可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预选承包商及排序”、“拟中选承包商”。没有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发布日期:2024-06-04 11:10:14 大 中 小
(公示期:2024年6月 4日——2024年6月 5日)
项目名称 | 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内、外墙涂料施工 | |||||
项目建设单位 | (略) 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
第一预选承包商 | 杨加兴 | |||||
第二预选承包商 | 刁孝祥 | |||||
第三预选承包商 | 郑朝君 | |||||
拟中选承包商 | 杨加兴 | 发包价(元) | 内墙:20元/㎡ 外墙:40元/㎡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 | |||
项目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2024年6月4日 |
备注:1、承包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由项目建设单位作出答复;对答复不认可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预选承包商及排序”、“拟中选承包商”。没有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公示期:2024年6月 4日——2024年6月 5日)
项目名称 | 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内、外墙涂料施工 | |||||
项目建设单位 | (略) 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
第一预选承包商 | 杨加兴 | |||||
第二预选承包商 | 刁孝祥 | |||||
第三预选承包商 | 郑朝君 | |||||
拟中选承包商 | 杨加兴 | 发包价(元) | 内墙:20元/㎡ 外墙:40元/㎡ |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江津区嘉平镇笋溪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 | |||
项目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2024年6月4日 |
备注:1、承包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由项目建设单位作出答复;对答复不认可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预选承包商及排序”、“拟中选承包商”。没有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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