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种植土、中粗砂等地材物资采购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种植土、中粗砂等地材物资采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投标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以本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资金来源 | 项目工程预付款及结算款 |
2 | 项目名称 |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 |
2 | 到货地点 |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所属的各施工地点 |
3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资采购供应商地材供应商或生产商,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供货能力 |
5 | 现场考察 | □ 组织 √ 不组织 |
16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7.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 / 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所递交的招标项目(包件号)(可简写)。 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
17.2 | 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 投标文件正本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19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 (略) (略) (略) http://**。 |
19 | 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要求 |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等附件上传时间,避免在截止时间前集中上传 (略) 络阻塞而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遇到系统不能上传文件现象, (略) 技术服务电话0319-*。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略) 上投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正本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寄送至招标人留存。 |
2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
2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网上开标地点:http://**, (略) (略) (略) 线上开标。 |
27.3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商务标分值7分(业绩分值4分,付款方式3分),技术标分值3分(性能指标4分),经济标分值90分, |
33 | 履约担保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七(7)天内,向买方提交 / 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在完成合同义务后30日内无息退还给*方。 |
33.1 | 采购方式变更 | 发生33.1条所述情况时,招标人可选择重新招标或在现有投标基础上进行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采购。 |
34 | 物资采购廉洁合同 | 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与买方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中标人不同意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35 | 付款方式 | 先货后款。*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向*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75 %,*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且业主方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95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 |
1.资金来源
1.1 资金来源为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项目工程预付款及结算款。
2.工程概况简述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本项目包含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以及污 (略) 工程。 (略)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拟采取公开招标的 (略) (略) (略) 对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所需的片石、砂砾石、熟/消石灰、中粗砂、种植土、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等地材物资进行采购,交货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交货地点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所属的各施工地点,施工现场处于各村庄之中,人流密集、过往车辆较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参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5.现场考察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工地现场。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考察,如需要,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可考察与工程施工情况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判断及判断的偏差承担责任。考察期安全责任自负,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5.2 投标人现场考察获得的认识和资料,仅供投标人投标参考使用,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1 | 招标公告 |
2 |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3 | 合同格式 |
4 | 货物需求量表 |
5 | 技术规范 |
6 | 投标文件格式 |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26.2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 (略) (略) (略) (http://**)上提出澄清, (略) 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认为不需答复的问题可以不作回答。
7.2 投 (略) 提交的澄清文件,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3 投标人 (略) 查看并签收澄清回复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文件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 (略) (略) (略) (http://**)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略) 查看并签收修改或补遗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文件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3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9.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答疑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回复。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和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要求的全部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内如实填写拟供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无税单价、运杂费及总价。
12.2本次招标货物的报价是指货物运输到交货地点的价格和货物伴随服务费用,报价必须包括制造、运输、保险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12.3 A(适用于):本次招标货物在供货期内按固定价结算, (略) 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B(适用于):(钢材、沥青、水泥、柴油等单价浮动频率过高的材料)本次招标货物采用浮动价结算,结算价(综合单价)=基准价+固定价,固定价(可以为负值)包括运杂费、风险费、包装费用、安装技术指导等一切费用。其中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 (略) 场变动,变动依据为《 (略) 》/《 (略) 》/《百川盈孚》公布的 地区 20** 年 月 日对应 厂 (略) 价(含税);如 (略) 上有多次价格公布,则以最迟一次公布价格(含税)为准,如到货当日 (略) 上未公布价格,则按 (略) 上公布的最迟一次价格(含税)为准。如所送材 (略) 价时,由双方协商指定某个型号材料 (略) 价(含税)。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根据国家税率的变化相应进行调整。
(2)实际需求数量以*方计划为依据,数量为暂定数量,*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结算量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3)基准价、固定价及综合单价均为含税价。
(4)若采 (略) 价明显高于实际出厂单价时,由双方协商并按照双方确认的调价函进行结算
12.4 投标人按照上述第12.1~3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按照第11条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4.3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应该是自己制造的,或是经生产厂家授权认可的;
(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缺陷处理等义务。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按照第11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出具证明文件。
15.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条款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5.3时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范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任何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保证匹配,且使买方满意。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从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期限内有效。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并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有效期作相应的延长。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17.2投标文件上传要求
17.2.1完整版电子版投标 (略)
17.2.2以下几项需要原件签章扫描上传:
(1)投标报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
(5)招标人认为的有必要的其他文件。
19.投标文件递交
19.1本次 (略) (略) (略) 进行,投标 (略) (略) (略) (http://**)投标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条的要求,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必须是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19.2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略) 上投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正本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寄送至招标人留存。
邮寄地址: (略) 周 (略) 66号
联系人:刘建伟,电话:*,电子邮箱:*@*q.com。
19.3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等附件上传时间,避免在截止时间前集中上传 (略) 络阻塞而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遇到系统不能上传文件现象, (略) 技术服务电话0319-*。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 (略) 将自动停止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开标
23.1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略) (略) (略) (http://**)线上开标。
23.2 如果某一包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招标人调查(了解)的市场价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或多次降低报价,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此价格作为价格评分的依据。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包括单价分析表,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5.2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 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2 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产品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响应人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6.3 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6.4 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即为投标价。
26.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6.6招标人认为投标清单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在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清单予以调整,并作为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中标的前置条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清单并加盖公章。
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7.1 招标人将按照第26条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 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规格的规定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人的资质(注册资本金、加工设备及生产能力)、投标代理人证明(授权)、生产厂家授权委托及资质资料(代理商提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及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
(2)投标人近三年相关货物供应的业绩及履约表现;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4)投标人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5)货物技术指标的符合性;
(6)付款方式。
27.3评标方法(可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需公司审核)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商务标分值7分(业绩分值4分,付款方式3分),技术标分值3分(性能指标4分),经济标分值90分,详见下表。
类别 | 评分项目 | 评分原则说明 | 分值 |
商务标 | 业绩 | 投标方近三年有类似供货业绩其有一个的得1分,此项最多不超过4分。 | 4 |
付款方式 | 提供比招标文件更有优势的付款比例,与招标文件所提供付款比例相比,每低5%加1分,此项最多不超过3分; | 3 | |
经济标 | 价格 | 投标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90分;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5分,扣完为止; | 90 |
技术标 | 性能指标 | 1. 投标方为生产厂家(2分)且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1分)的,得1-3分; 2. 投标方为非生产厂家,有相应的代理授权书(1分)及产品合格证(1分)的,得1-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3 |
评标小组成员根据投标文件和对投标人的了解,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评价打分。评标小组成员打分汇总后,按综合评价得分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规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但前提条件是该投标人必须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28.2 为充分体现本次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投标报价中的总价和单价降低到合理低价水平,否则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的高低顺序与下一个中标候选人协商签署合同,未接收价格调整的投标人并不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接受调整价格后方能授予合同。
28.3 在授予合同的同时,当投标人运抵工地货物的运杂费报价和出厂单价不平衡时,在不影响到货单价和总价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对报价组成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接受上述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29.招标人授标时更改采购(或租赁)货物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除合同总价外,该类增加和减少不造成单价和服务条款的改变。
30.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1.中标通知
31.1在评标结束及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 (略) (略) 网站上进行招标结果公示, (略) 发布中标通知。
31.2 在中标人按照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招标人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17.4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3 在中标人最终确定及发布中标通知之前,招标人可向意向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邀请其前来进行协议谈判。
32.签订合同
32.1 本次材料采购招标,由买方和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3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必须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2.3 按照第28条约定,买方与拟定中标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十(1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32.4 如果根据本招标文件第33.3或32.2项的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32.5招标人认为投标清单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在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清单予以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进行合同签订。
33.采购方式变更
33.1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决定变更采购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
(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4)其它原因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
33.2 出现33.1条所述情况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择采用重新招标,或在现有投标基础上进行竞争性谈判、协议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
34.物资采购廉洁合同
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与买方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中标人不同意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合同编号:
商品名称:种植土、中粗砂等
签订地点: (略) 周至县
*方(买方): (略)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
*方(卖方):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方购买 种植土、中粗砂等地材物资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单价、金额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无税单价(元) | 金额(元) | 税金 (元) | 总金额(元) | 交(提)货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
货款合计人民币金额共计(大写) |
(注: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结算数量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且不超过合同数,超出本合同数时以补充协议对超出部分进行合同补充。)
第二条、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第三条、质量证明文件
*方提供化验单,化验单随车同行。如无化验单等证明文件,拒绝收货。
第四条、交货方式、地点及验收
*方负责运输至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所属的各施工地点,验收数量以*方实际收到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汽运,*方承担相应运输及卸货费用。
第六条、结算数量
磅差在货物重量千分之三以内以**双方约定的电子磅计量为准,磅差超出货物重量千分之三,最终数量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电子磅(此处应写明认可电子磅的生产厂家、规格等)计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方实际收到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七条、结算方式
1、*方向*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办理结算手续。本合同的结算单需经材料负责人、合约部、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等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缺项不予结算。其它任何形式的结算单据等均不作为结算及支付依据,经双方协商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进行结算。
(1)先货后款。*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向*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且业主方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当支付比例为100%时,删除此条款)。
(2)先款后货。*方应在*方支付预付款前与*方沟通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于合同签订并收到发票后 日内预付全额货款的 %,金额 元;*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且业主方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当支付比例为100%时,删除此条款)。预付款到后于 日内发货。
(3)以月为单位分批结算。双方每月 25 日办理当月结算,*方自办理完结算起 日内按当月合格供货总额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向*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且业主方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当支付比例为100%时,删除此条款)。
(4)其他方式:[此处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结算相关事宜:
(1)结算起始日期以*方收到第一批货当日开具的票据为准。
(2)*方验收合格并收货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或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均由*方自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3)*方结算人为法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应与合同签订人相同;如果不是法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结算人须持有*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4)*方持双方签认的并经*方审核无误的过磅单或计量单据,到*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的结算单据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方签认后送*方财务部,*方需以约定的付款方式付至*方指定账户。
(5)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支付:
1)转账支票、2)电汇、3)网银、4)银行承兑汇票、5)其他付款方式
(6)*方在要求*方支付前,应与*方沟通后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应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方开具的发票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方有权拒付材料货款,且*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购买方 | 名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34M 地址、电话: (略) (略) 239号0319-* 开户行及账号: (略) 桥东支行** |
第八条、材料质量责任
*方对供应产品质量负责,在未经*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变更生产厂家或标准时,*方有权终止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材料到达*方指定交货地点时,*方应及时提交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双方共同现场抽样封存并由*方检验,当产品不合格时*方有权拒绝收货。当出现质量问题,*方应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方逾期供货的,应根据逾期供货部分的货款,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向*方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并承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负责补足。
2、当*方连续 3 天或累计超过 10 天的供货数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数量时,属于根本违约,*方有权变更采购材料数量,甚至终止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负责补足。
3、当*方所供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时,属于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负责补足。
4、当*方所提供的产品涉及侵权行为时,对被侵权方造成的损失等一切责任由*方承担,与*方无关,*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非经达成一致书面意见,*方延迟付款的,*方应赔偿因违约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日按逾期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最高违约金限额不超过逾期款项的 1 %。
6、*方充分理解本工程*方作为总承包人,资金来源于业主,存在因业主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导致*方支付*方结算款项延迟或不足额的风险。*方同意*方按照业主方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根据项目部资金情况对*方款项进行支付;若因项目业主不能及时支付或项目部资金紧张,导致*方延迟或不能足额支付*方款项时,不视作*方违约,*方无权向*方主张逾期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方承诺不会通过诉讼等方式向*方主张权利,如有违反,*方自愿赔偿*方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2、*方逾期供货超过3个自然日,*方有权解除合同。
3、当*方连续5天或累计超过 30 天的供货数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数量时,属于根本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4、当*方所供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时,属于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5、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方应履行书面通知对方的义务。解除合同后,双方仅各自承担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与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不可抗力指:地震、洪水、山体滑坡、雪崩、台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情形。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其他
1、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方持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和扫描件同原件效力。
*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或项目负责人: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种植土、中粗砂等地材物资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招标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到站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包一 | 片石 | / | m3 | 1000 |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所属的各施工地点 |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 | 含运费 |
2 | 包一 | 砂砾石 | / | m3 | 205 | |||
3 | 包一 | 熟/消石灰 | / | m3 | 1058 | |||
4 | 包一 | 中粗砂 | / | m3 | 2468 | |||
5 | 包一 | 种植土 | / | m3 | * | |||
6 | 包一 | 煤矸石烧结空心砖 | / | 块 | * |
说明:实际货物需求量以最终工程施工需求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调整的货物仅限于在本工程使用。
1、一般要求
1.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业主的质量技术要求;
1.2 本项目必须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优质的货物,卖方必须如实地介绍类似工作业绩及类似货物的使用情况;
1.3 卖方应满足招标人在货物的使用过程中提出的补充或修改意见;
1.4 卖方应满足招标人对其在整个供货过程中的时间要求;
1.5 供货地点:施工现场;
1.6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测报告。
2、质量保证要求
2.1 卖方的质量检验单位应具备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2.2 卖方应随时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2.3 卖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对质量跟踪抽样检验,抽样的标准、方法和比例均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
3、技术标准和要求
1、*方供应材料应满足*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质量要求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2、*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料源和生产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抽查。*方未经*方同意,擅自变更料源或生产工艺时,*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负全部责任。
3、材料到达现场后*方按规定批次和频率进行抽检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方有权拒绝收料并要求*方自费清除出场。且*方并不能因此免除质量责任,当因材料质量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返工时,*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如果被业主或监理查出所供材料有质量问题,*方要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全称) :
根据 (项目名称) 采购招标的投标邀请, (投标人法人)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的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和电子版一份。
(1)投标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
(2)投标人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
投标总价为:不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们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补遗书、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承诺完全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23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向招标人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报价的调整也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8)如果招标人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9)我方承诺同意按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付款比例执行,并自愿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比例: (此处参考合同范本相应条款,如有请填写)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
授权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到货无税单价 (元) | 金额 (元) | 税金 (元) | 合 价 (元) |
包一 | ||||||||
投标不含税总价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
投标含税总价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投标报价说明:
1、所有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现场过磅计量/理论计量;
2、到货无税单价是指货物到达现场仓库或加工厂或周边临时仓库的综合单价(包括材料出厂价、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运费、合理利润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3、如某单价与总价不符,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6.4款修正;
4、招标人在报价表中所提供的各种货物的数量是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5.所填单价与总价为参考报价,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8条有关规定在选择中标人时,对价格进行调整。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姓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 固定价 | 综合含税单价 | 税率 | 综合不含税单价 | 含税 总金额 |
投标不含税总价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
投标含税总价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投标报价说明:
1、本表中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基准价+固定价)为浮动单价,固定价包括运杂费、风险费、包装费用、安装技术指导等一切费用。其中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固定价可以为负值)。 (略) 场变动,上表中基准价为《 (略) 》/《 (略) 》/《百川盈孚》公布的 地区 20** 年 月 日对应 厂 (略) 价(含税);如 (略) 上有多次价格公布,则以最迟一次公布价格(含税)为准,如到货当日 (略) 上未公布价格,则按 (略) 上公布的最迟一次价格(含税)为准。如所送材 (略) 价时,由双方协商指定某个型号材料 (略) 价(含税)。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根据国家税率的变化相应进行调整。
3、实际需求数量以*方计划为依据,数量为暂定数量,*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结算量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4、基准价、固定价均为含税价。
5、若采 (略) 价明显高于实际出厂单价时,由双方协商并按照双方确认的调价函进行结算。
6、综合不含税单价=综合含税单价÷(1+税率),注意系统报价时应当填写综合不含税单价。
7、投标报价表中的基准价及投标报价说明由招标方在招标前填写,投标方不允许修改。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姓名)
日 期: 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生产厂家授权书
4、近3年同类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的销售业绩
5、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或检测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6、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承诺书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全称) :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 的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材料 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和买方协商、签订供货合同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地址:
日期:
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致:(招标人)
位于 (制造商地点) 的 (制造商名称) 是有声望的(货物名称)的制造商,在此授权 (投标人、代理商名称) 作为 (项目名称)(货物名称) 采购招标唯一授权人,用我方生产的下述货物(品牌、货物名称、品种)对本次采购招标第 包件进行投标,并与贵方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我方在此保证为上述授权投标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全部质量保证,提供的 (货物名称) 已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的生产许可。
制造商名称: (盖章)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制造商地址:
电话:
传真:
近3年同类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的销售业绩
请提供货物供应单位有关的资料
(1)生产(或代理)该投标货物的销售业绩
(2)请填写下表
制造厂(或代理商)名称:
年生产(或供货)能力:
职工人数: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数: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后附供货合同扫描件,要清晰,真实。 |
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或检测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含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彩色扫描件)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关于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编号为(招标文件编号)),我们作为投标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包(子包号)的投标,同时承诺如下:
1.我们将按要求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2.我们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价格修正条款之规定,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我们将严格按照贵方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投标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和组件的采购、生产工艺、生产地点、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4.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招标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我们保证生产投标物资所用的原材料、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主机辅机等是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的且为优质新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招标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6.若我们备选为中标候选人,我方将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产品样品以供试验,并承担首次试验费用。
7.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答复或提供售后服务。
8.我方承诺按中标价供应贵方在本区域新增工程项目所需的招标物资。
9.若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我方同意招标方采取措施消除损失(包括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投标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以本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资金来源 | 项目工程预付款及结算款 |
2 | 项目名称 |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 |
2 | 到货地点 |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所属的各施工地点 |
3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资采购供应商地材供应商或生产商,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供货能力 |
5 | 现场考察 | □ 组织 √ 不组织 |
16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7.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 / 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投标保证金所递交的招标项目(包件号)(可简写)。 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
17.2 | 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 投标文件正本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19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 (略) (略) (略) http://**。 |
19 | 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要求 |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等附件上传时间,避免在截止时间前集中上传 (略) 络阻塞而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遇到系统不能上传文件现象, (略) 技术服务电话0319-*。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略) 上投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正本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寄送至招标人留存。 |
2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
23.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网上开标地点:http://**, (略) (略) (略) 线上开标。 |
27.3 | 评标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商务标分值7分(业绩分值4分,付款方式3分),技术标分值3分(性能指标4分),经济标分值90分, |
33 | 履约担保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七(7)天内,向买方提交 / 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在完成合同义务后30日内无息退还给*方。 |
33.1 | 采购方式变更 | 发生33.1条所述情况时,招标人可选择重新招标或在现有投标基础上进行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采购。 |
34 | 物资采购廉洁合同 | 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与买方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中标人不同意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35 | 付款方式 | 先货后款。*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向*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75 %,*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且业主方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95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 |
1.资金来源
1.1 资金来源为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项目工程预付款及结算款。
2.工程概况简述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是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本项目包含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以及污 (略) 工程。 (略)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拟采取公开招标的 (略) (略) (略) 对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所需的片石、砂砾石、熟/消石灰、中粗砂、种植土、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等地材物资进行采购,交货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交货地点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所属的各施工地点,施工现场处于各村庄之中,人流密集、过往车辆较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参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4.投标费用
4.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5.现场考察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工地现场。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考察,如需要,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可考察与工程施工情况有关的资料,并对其判断及判断的偏差承担责任。考察期安全责任自负,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5.2 投标人现场考察获得的认识和资料,仅供投标人投标参考使用,招标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1 | 招标公告 |
2 |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
3 | 合同格式 |
4 | 货物需求量表 |
5 | 技术规范 |
6 | 投标文件格式 |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26.2条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三天 (略) (略) (略) (http://**)上提出澄清, (略) 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认为不需答复的问题可以不作回答。
7.2 投 (略) 提交的澄清文件,应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3 投标人 (略) 查看并签收澄清回复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文件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 (略) (略) (略) (http://**)上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略) 查看并签收修改或补遗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接收文件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3 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9.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答疑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回复。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和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要求的全部文件。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内如实填写拟供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无税单价、运杂费及总价。
12.2本次招标货物的报价是指货物运输到交货地点的价格和货物伴随服务费用,报价必须包括制造、运输、保险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12.3 A(适用于):本次招标货物在供货期内按固定价结算, (略) 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B(适用于):(钢材、沥青、水泥、柴油等单价浮动频率过高的材料)本次招标货物采用浮动价结算,结算价(综合单价)=基准价+固定价,固定价(可以为负值)包括运杂费、风险费、包装费用、安装技术指导等一切费用。其中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 (略) 场变动,变动依据为《 (略) 》/《 (略) 》/《百川盈孚》公布的 地区 20** 年 月 日对应 厂 (略) 价(含税);如 (略) 上有多次价格公布,则以最迟一次公布价格(含税)为准,如到货当日 (略) 上未公布价格,则按 (略) 上公布的最迟一次价格(含税)为准。如所送材 (略) 价时,由双方协商指定某个型号材料 (略) 价(含税)。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根据国家税率的变化相应进行调整。
(2)实际需求数量以*方计划为依据,数量为暂定数量,*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结算量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3)基准价、固定价及综合单价均为含税价。
(4)若采 (略) 价明显高于实际出厂单价时,由双方协商并按照双方确认的调价函进行结算
12.4 投标人按照上述第12.1~3条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按照第11条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4.3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应该是自己制造的,或是经生产厂家授权认可的;
(2)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缺陷处理等义务。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按照第11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出具证明文件。
15.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规范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条款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5.3时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范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任何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保证匹配,且使买方满意。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从投标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期限内有效。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并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有效期作相应的延长。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17.2投标文件上传要求
17.2.1完整版电子版投标 (略)
17.2.2以下几项需要原件签章扫描上传:
(1)投标报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承诺书;
(4)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
(5)招标人认为的有必要的其他文件。
19.投标文件递交
19.1本次 (略) (略) (略) 进行,投标 (略) (略) (略) (http://**)投标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1条的要求,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必须是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19.2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略) 上投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正本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寄送至招标人留存。
邮寄地址: (略) 周 (略) 66号
联系人:刘建伟,电话:*,电子邮箱:*@*q.com。
19.3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时,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等附件上传时间,避免在截止时间前集中上传 (略) 络阻塞而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遇到系统不能上传文件现象, (略) 技术服务电话0319-*。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 (略) 将自动停止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开标
23.1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略) (略) (略) (http://**)线上开标。
23.2 如果某一包件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招标人调查(了解)的市场价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或多次降低报价,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此价格作为价格评分的依据。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包括单价分析表,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5.2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要求。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 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2 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响应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响应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1)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产品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修正,但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响应人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6.3 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6.4 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即为投标价。
26.5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6.6招标人认为投标清单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在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清单予以调整,并作为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中标的前置条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清单并加盖公章。
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7.1 招标人将按照第26条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 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规格的规定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人的资质(注册资本金、加工设备及生产能力)、投标代理人证明(授权)、生产厂家授权委托及资质资料(代理商提供)、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及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
(2)投标人近三年相关货物供应的业绩及履约表现;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4)投标人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5)货物技术指标的符合性;
(6)付款方式。
27.3评标方法(可根据标的物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需公司审核)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商务标分值7分(业绩分值4分,付款方式3分),技术标分值3分(性能指标4分),经济标分值90分,详见下表。
类别 | 评分项目 | 评分原则说明 | 分值 |
商务标 | 业绩 | 投标方近三年有类似供货业绩其有一个的得1分,此项最多不超过4分。 | 4 |
付款方式 | 提供比招标文件更有优势的付款比例,与招标文件所提供付款比例相比,每低5%加1分,此项最多不超过3分; | 3 | |
经济标 | 价格 | 投标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90分;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5分,扣完为止; | 90 |
技术标 | 性能指标 | 1. 投标方为生产厂家(2分)且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1分)的,得1-3分; 2. 投标方为非生产厂家,有相应的代理授权书(1分)及产品合格证(1分)的,得1-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3 |
评标小组成员根据投标文件和对投标人的了解,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评价打分。评标小组成员打分汇总后,按综合评价得分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规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但前提条件是该投标人必须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28.2 为充分体现本次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投标报价中的总价和单价降低到合理低价水平,否则招标人将根据综合得分的高低顺序与下一个中标候选人协商签署合同,未接收价格调整的投标人并不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接受调整价格后方能授予合同。
28.3 在授予合同的同时,当投标人运抵工地货物的运杂费报价和出厂单价不平衡时,在不影响到货单价和总价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对报价组成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接受上述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29.招标人授标时更改采购(或租赁)货物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除合同总价外,该类增加和减少不造成单价和服务条款的改变。
30.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1.中标通知
31.1在评标结束及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 (略) (略) 网站上进行招标结果公示, (略) 发布中标通知。
31.2 在中标人按照第33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后,招标人将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17.4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1.3 在中标人最终确定及发布中标通知之前,招标人可向意向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邀请其前来进行协议谈判。
32.签订合同
32.1 本次材料采购招标,由买方和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3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必须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2.3 按照第28条约定,买方与拟定中标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十(1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32.4 如果根据本招标文件第33.3或32.2项的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32.5招标人认为投标清单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在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清单予以调整,并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进行合同签订。
33.采购方式变更
33.1若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决定变更采购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
(2)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4)其它原因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的。
33.2 出现33.1条所述情况时,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择采用重新招标,或在现有投标基础上进行竞争性谈判、协议采购等其他采购方式。
34.物资采购廉洁合同
合同签订的同时,中标人应与买方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中标人不同意签订《物资采购廉洁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合同编号:
商品名称:种植土、中粗砂等
签订地点: (略) 周至县
*方(买方): (略)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
*方(卖方):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方购买 种植土、中粗砂等地材物资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单价、金额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无税单价(元) | 金额(元) | 税金 (元) | 总金额(元) | 交(提)货时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
货款合计人民币金额共计(大写) |
(注: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结算数量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且不超过合同数,超出本合同数时以补充协议对超出部分进行合同补充。)
第二条、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第三条、质量证明文件
*方提供化验单,化验单随车同行。如无化验单等证明文件,拒绝收货。
第四条、交货方式、地点及验收
*方负责运输至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所属的各施工地点,验收数量以*方实际收到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汽运,*方承担相应运输及卸货费用。
第六条、结算数量
磅差在货物重量千分之三以内以**双方约定的电子磅计量为准,磅差超出货物重量千分之三,最终数量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电子磅(此处应写明认可电子磅的生产厂家、规格等)计量为准。最终结算数量以*方实际收到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七条、结算方式
1、*方向*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办理结算手续。本合同的结算单需经材料负责人、合约部、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等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方为有效,缺项不予结算。其它任何形式的结算单据等均不作为结算及支付依据,经双方协商采用以下第X种方式进行结算。
(1)先货后款。*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向*方支付结算金额的 %,*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且业主方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当支付比例为100%时,删除此条款)。
(2)先款后货。*方应在*方支付预付款前与*方沟通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于合同签订并收到发票后 日内预付全额货款的 %,金额 元;*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且业主方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当支付比例为100%时,删除此条款)。预付款到后于 日内发货。
(3)以月为单位分批结算。双方每月 25 日办理当月结算,*方自办理完结算起 日内按当月合格供货总额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日内向*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内容且业主方出具交工证书后,累计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无息支付给*方,若有遗留问题则支付期限顺延(当支付比例为100%时,删除此条款)。
(4)其他方式:[此处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结算相关事宜:
(1)结算起始日期以*方收到第一批货当日开具的票据为准。
(2)*方验收合格并收货前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或造成的第三者损失均由*方自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3)*方结算人为法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应与合同签订人相同;如果不是法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结算人须持有*方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4)*方持双方签认的并经*方审核无误的过磅单或计量单据,到*方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的结算单据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方签认后送*方财务部,*方需以约定的付款方式付至*方指定账户。
(5)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支付:
1)转账支票、2)电汇、3)网银、4)银行承兑汇票、5)其他付款方式
(6)*方在要求*方支付前,应与*方沟通后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应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方开具的发票违反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方有权拒付材料货款,且*方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购买方 | 名称: (略) (略) 纳税人识别号:*34M 地址、电话: (略) (略) 239号0319-* 开户行及账号: (略) 桥东支行** |
第八条、材料质量责任
*方对供应产品质量负责,在未经*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变更生产厂家或标准时,*方有权终止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材料到达*方指定交货地点时,*方应及时提交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双方共同现场抽样封存并由*方检验,当产品不合格时*方有权拒绝收货。当出现质量问题,*方应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方逾期供货的,应根据逾期供货部分的货款,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向*方支付逾期供货的违约金,并承担*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负责补足。
2、当*方连续 3 天或累计超过 10 天的供货数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数量时,属于根本违约,*方有权变更采购材料数量,甚至终止合同并要求*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负责补足。
3、当*方所供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时,属于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负责补足。
4、当*方所提供的产品涉及侵权行为时,对被侵权方造成的损失等一切责任由*方承担,与*方无关,*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非经达成一致书面意见,*方延迟付款的,*方应赔偿因违约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每日按逾期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最高违约金限额不超过逾期款项的 1 %。
6、*方充分理解本工程*方作为总承包人,资金来源于业主,存在因业主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导致*方支付*方结算款项延迟或不足额的风险。*方同意*方按照业主方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根据项目部资金情况对*方款项进行支付;若因项目业主不能及时支付或项目部资金紧张,导致*方延迟或不能足额支付*方款项时,不视作*方违约,*方无权向*方主张逾期款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方承诺不会通过诉讼等方式向*方主张权利,如有违反,*方自愿赔偿*方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2、*方逾期供货超过3个自然日,*方有权解除合同。
3、当*方连续5天或累计超过 30 天的供货数量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数量时,属于根本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4、当*方所供材料质量无法达到规定标准时,属于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5、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方应履行书面通知对方的义务。解除合同后,双方仅各自承担已经履行的合同义务与发生的费用,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不可抗力指:地震、洪水、山体滑坡、雪崩、台风、泥石流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情形。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其他
1、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由*方持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和扫描件同原件效力。
*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或项目负责人: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方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种植土、中粗砂等地材物资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招标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到站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包一 | 片石 | / | m3 | 1000 | (略) 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A合同分部所属的各施工地点 |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 | 含运费 |
2 | 包一 | 砂砾石 | / | m3 | 205 | |||
3 | 包一 | 熟/消石灰 | / | m3 | 1058 | |||
4 | 包一 | 中粗砂 | / | m3 | 2468 | |||
5 | 包一 | 种植土 | / | m3 | * | |||
6 | 包一 | 煤矸石烧结空心砖 | / | 块 | * |
说明:实际货物需求量以最终工程施工需求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调整的货物仅限于在本工程使用。
1、一般要求
1.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业主的质量技术要求;
1.2 本项目必须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优质的货物,卖方必须如实地介绍类似工作业绩及类似货物的使用情况;
1.3 卖方应满足招标人在货物的使用过程中提出的补充或修改意见;
1.4 卖方应满足招标人对其在整个供货过程中的时间要求;
1.5 供货地点:施工现场;
1.6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质量检测报告。
2、质量保证要求
2.1 卖方的质量检验单位应具备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2.2 卖方应随时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卖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
2.3 卖方应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对质量跟踪抽样检验,抽样的标准、方法和比例均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
3、技术标准和要求
1、*方供应材料应满足*方和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质量要求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要求。
2、*方有权在生产过程中对料源和生产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抽查。*方未经*方同意,擅自变更料源或生产工艺时,*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负全部责任。
3、材料到达现场后*方按规定批次和频率进行抽检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方有权拒绝收料并要求*方自费清除出场。且*方并不能因此免除质量责任,当因材料质量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返工时,*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如果被业主或监理查出所供材料有质量问题,*方要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损失。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全称) :
根据 (项目名称) 采购招标的投标邀请, (投标人法人)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的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和电子版一份。
(1)投标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
(2)投标人须知第14条和第15条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
投标总价为:不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我们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补遗书、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承诺完全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第23条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向招标人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报价的调整也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8)如果招标人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9)我方承诺同意按照招标文件所约定的付款比例执行,并自愿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比例: (此处参考合同范本相应条款,如有请填写)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
授权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到货无税单价 (元) | 金额 (元) | 税金 (元) | 合 价 (元) |
包一 | ||||||||
投标不含税总价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
投标含税总价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投标报价说明:
1、所有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现场过磅计量/理论计量;
2、到货无税单价是指货物到达现场仓库或加工厂或周边临时仓库的综合单价(包括材料出厂价、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运费、合理利润及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
3、如某单价与总价不符,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6.4款修正;
4、招标人在报价表中所提供的各种货物的数量是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5.所填单价与总价为参考报价,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8条有关规定在选择中标人时,对价格进行调整。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姓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 固定价 | 综合含税单价 | 税率 | 综合不含税单价 | 含税 总金额 |
投标不含税总价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
投标含税总价 | (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投标报价说明:
1、本表中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基准价+固定价)为浮动单价,固定价包括运杂费、风险费、包装费用、安装技术指导等一切费用。其中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固定价可以为负值)。 (略) 场变动,上表中基准价为《 (略) 》/《 (略) 》/《百川盈孚》公布的 地区 20** 年 月 日对应 厂 (略) 价(含税);如 (略) 上有多次价格公布,则以最迟一次公布价格(含税)为准,如到货当日 (略) 上未公布价格,则按 (略) 上公布的最迟一次价格(含税)为准。如所送材 (略) 价时,由双方协商指定某个型号材料 (略) 价(含税)。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以不含税单价为基准,根据国家税率的变化相应进行调整。
3、实际需求数量以*方计划为依据,数量为暂定数量,*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结算量以验收合格的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4、基准价、固定价均为含税价。
5、若采 (略) 价明显高于实际出厂单价时,由双方协商并按照双方确认的调价函进行结算。
6、综合不含税单价=综合含税单价÷(1+税率),注意系统报价时应当填写综合不含税单价。
7、投标报价表中的基准价及投标报价说明由招标方在招标前填写,投标方不允许修改。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姓名)
日 期: 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生产厂家授权书
4、近3年同类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的销售业绩
5、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或检测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6、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承诺书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全称) :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 (投标人) 的 (职务、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材料 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和买方协商、签订供货合同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地址:
日期:
生产厂家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致:(招标人)
位于 (制造商地点) 的 (制造商名称) 是有声望的(货物名称)的制造商,在此授权 (投标人、代理商名称) 作为 (项目名称)(货物名称) 采购招标唯一授权人,用我方生产的下述货物(品牌、货物名称、品种)对本次采购招标第 包件进行投标,并与贵方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我方在此保证为上述授权投标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全部质量保证,提供的 (货物名称) 已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的生产许可。
制造商名称: (盖章)
制造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制造商地址:
电话:
传真:
近3年同类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的销售业绩
请提供货物供应单位有关的资料
(1)生产(或代理)该投标货物的销售业绩
(2)请填写下表
制造厂(或代理商)名称:
年生产(或供货)能力:
职工人数: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数: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后附供货合同扫描件,要清晰,真实。 |
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或检测报告的彩色扫描件。
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含企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彩色扫描件)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关于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编号为(招标文件编号)),我们作为投标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包(子包号)的投标,同时承诺如下:
1.我们将按要求及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
2.我们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价格修正条款之规定,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我们将严格按照贵方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投标物资的技术设计、原料和组件的采购、生产工艺、生产地点、制造过程、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4.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招标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保物资供应及时,品种配套,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待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5.我们保证生产投标物资所用的原材料、设备、零部件、仪器仪表、主机辅机等是满足设计要求合格的且为优质新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使用了旧料或淘汰产品或与招标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6.若我们备选为中标候选人,我方将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投标物资产品样品以供试验,并承担首次试验费用。
7.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证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对用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的答复或提供售后服务。
8.我方承诺按中标价供应贵方在本区域新增工程项目所需的招标物资。
9.若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我方同意招标方采取措施消除损失(包括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终止合同)。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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