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德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化德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告

根据《 (略)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乌农牧合发〔2023〕558号)文件精神和《化德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公告》要求,经遴选公示无异议,现将申请承担化德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告如下:

1.化德县恒源绿色农产品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

2.化德县琪强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3.化德县康态农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4.化德县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5.郭玉成家庭农牧场

6.化德县春沃农机专业合作社

公告期为5天(**日—5月2日),公告期结束后,请上述服务组织到农牧和科技局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机械按时开展服务工作。

特此公告

化德县农牧和科技局

**日

根据《 (略)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乌农牧合发〔2023〕558号)文件精神和《化德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公告》要求,经遴选公示无异议,现将申请承担化德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告如下:

1.化德县恒源绿色农产品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

2.化德县琪强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3.化德县康态农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4.化德县富民农机专业合作社

5.郭玉成家庭农牧场

6.化德县春沃农机专业合作社

公告期为5天(**日—5月2日),公告期结束后,请上述服务组织到农牧和科技局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机械按时开展服务工作。

特此公告

化德县农牧和科技局

**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