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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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 10:53:48 13
  • 一、项目编号:

  • *-**94

  • 二、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项目

  • 三、入围供应商名单:

  • 江苏天信 (略) 、江苏 (略) 、苏合邦筑工程 (略)

  • 四、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江苏天信 (略) 、江苏 (略) 、苏合邦筑工程 (略)

  • 供应商地址:

  • (略) 水西门大街272号金基广场4A层、 (略) 如城街道学府雅居B幢商业07室、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3幢402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五、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 协助采购人对相关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审核,审查全程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制作工作底稿,撰写审核报告。根据需要对审核内容进行调整,对审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审核结果承担责任。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专门的项目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且相对固定,供应商均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项目组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接受采购人委派的工作任务,并确保按期完成。 2、工作审核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及其他资料应如实反应审核情况,做到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结论准确。项目造价审核事项在采购人主导下与纳税人充分沟通,出具造价审核意见书,明确载明调减成本或费用金额。经反复审查无误后,出具造价审核决定书,成交人、纳税人双方签章后,采购人将作为调整税款确定性依据。 3、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准确性的审核决定报告,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的时限由双方具体商定。 4、提供本地化服务,为保证行政审批效率,须24小时接受建设单位报送资料。 5、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一式四份)按采购人规定要求当面提交,经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将给予签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 6、中标人需要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固定格式提交咨询报告书。
    服务时间: 一年
    服务标准: 1、中标人应服务快速高效、报告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服从并接受采购人管理规定与监督。 2、中标人未能在受托要求的时间内(含同意延长的时间)完成审核业务,或未能严格按照采购人项目需求以及未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实施的视为违约,将在服务费中扣款*仟元并取消审核资格,违约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按要求出具审核报告及相关文件,并对其负责。审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差错和失误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终止合同。 4、在遇到政策界限不清、争议较大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采购人,不得擅作主张。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被清算企业作出承诺、保证或者其他可能引起误解的解释、说明等。
  • 六、评审专家名单:

  • 薛*玲、闵和、张明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

  • 八、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地址: (略) 育贤路666号

  • 联系方式:05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江苏皋诚 (略)

  • 地址: (略) 城北街道庆余路280号二楼

  • 联系方式:0513-*,*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阮薇薇

  • 电 话:0513-*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项目成交公告
** 10:53:48 13
  • 一、项目编号:

  • *-**94

  • 二、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项目

  • 三、入围供应商名单:

  • 江苏天信 (略) 、江苏 (略) 、苏合邦筑工程 (略)

  • 四、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江苏天信 (略) 、江苏 (略) 、苏合邦筑工程 (略)

  • 供应商地址:

  • (略) 水西门大街272号金基广场4A层、 (略) 如城街道学府雅居B幢商业07室、 (略) 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3幢402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五、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程造价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 协助采购人对相关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审核,审查全程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制作工作底稿,撰写审核报告。根据需要对审核内容进行调整,对审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审核结果承担责任。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专门的项目组,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且相对固定,供应商均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项目组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接受采购人委派的工作任务,并确保按期完成。 2、工作审核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及其他资料应如实反应审核情况,做到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结论准确。项目造价审核事项在采购人主导下与纳税人充分沟通,出具造价审核意见书,明确载明调减成本或费用金额。经反复审查无误后,出具造价审核决定书,成交人、纳税人双方签章后,采购人将作为调整税款确定性依据。 3、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准确性的审核决定报告,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的时限由双方具体商定。 4、提供本地化服务,为保证行政审批效率,须24小时接受建设单位报送资料。 5、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一式四份)按采购人规定要求当面提交,经审核无误后采购人将给予签收(如果有特殊项目,可具体协商)。 6、中标人需要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固定格式提交咨询报告书。
    服务时间: 一年
    服务标准: 1、中标人应服务快速高效、报告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服从并接受采购人管理规定与监督。 2、中标人未能在受托要求的时间内(含同意延长的时间)完成审核业务,或未能严格按照采购人项目需求以及未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实施的视为违约,将在服务费中扣款*仟元并取消审核资格,违约二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按要求出具审核报告及相关文件,并对其负责。审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差错和失误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终止合同。 4、在遇到政策界限不清、争议较大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采购人,不得擅作主张。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被清算企业作出承诺、保证或者其他可能引起误解的解释、说明等。
  • 六、评审专家名单:

  • 薛*玲、闵和、张明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

  • 八、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地址: (略) 育贤路666号

  • 联系方式:05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江苏皋诚 (略)

  • 地址: (略) 城北街道庆余路280号二楼

  • 联系方式:0513-*,*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阮薇薇

  • 电 话:0513-*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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