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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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4: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强,简葳,刘策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同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阳光 (略) (略) 青羊区金凤路8号29-4幢3楼303号 1,900,000.00元
下浮率:0.1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略) 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类(四川阳光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略) 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略)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图,于7天内完成使用林地面积认定工作和政府说明函的编制。 2.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略)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等要求,于15天完成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取得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在采购人使用成果的过程中,提供修改、业务咨询、现场技术指导等后续服务。 (二)本项目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3.《 (略)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 4.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通知要求。 (三)项目成果交付要求 1.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2公顷以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3.《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4.《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申报材料。 二、报价要求 1.1个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单价最高限价:69700元/批次;全年总控制价为190万元。 2.批次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范围和批次名称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强、简葳、刘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02172[2024]00102;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3、采购品目:C*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每6个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实际已完成的批次数量×成交单价;总批次价款全年总价控制在190万元以内;注:①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釆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20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采购预算内完成202 (略) 林地批次报征工作为止。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双方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0700元;

10、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共15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4家;

11、本项目成交日期:**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同创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28-*

四川同创 (略)

**日


, (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4: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强,简葳,刘策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同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四川阳光 (略) (略) 青羊区金凤路8号29-4幢3楼303号 1,900,000.00元
下浮率:0.1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略) 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服务类(四川阳光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略) 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略)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图,于7天内完成使用林地面积认定工作和政府说明函的编制。 2.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略)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等要求,于15天完成2024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取得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在采购人使用成果的过程中,提供修改、业务咨询、现场技术指导等后续服务。 (二)本项目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3.《 (略)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 4.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通知要求。 (三)项目成果交付要求 1.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2公顷以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3.《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4.《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申报材料。 二、报价要求 1.1个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单价最高限价:69700元/批次;全年总控制价为190万元。 2.批次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确定范围和批次名称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强、简葳、刘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备案号:*02172[2024]00102;

2、监督部门: (略) 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3、采购品目:C*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和条件:每6个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实际已完成的批次数量×成交单价;总批次价款全年总价控制在190万元以内;注:①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②对于满足采购合同约定资金支付条件的,釆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将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约定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程序、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采购人无故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的,应当依照采购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③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7、采购预算:200万元,最高限价:190万元;

8、本项目服务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采购预算内完成202 (略) 林地批次报征工作为止。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双方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0700元;

10、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共15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4家;

11、本项目成交日期:**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同创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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