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1-3号厂房及14号楼电梯采购定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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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1-3号厂房及14号楼电梯采购定标结果公示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1-*-04-01-*

投资项目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1-3号厂房及14号楼电梯采购

标段(包)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1-3号厂房及14号楼电梯采购

公示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1-3号厂房及14号楼电梯采购定标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评标情况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和票决,最终推荐得票数量最多的定标候选 (略) 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00(元)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谭文娟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资格作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作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淼 (略)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 (略) 75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何伟鉴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 (略) 10号行政 (略) 一号楼三楼303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16时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06月08日 16时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项目编码:GC2024(SS)XZ0039
2.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且异议应当针对定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
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已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301-*-04-01-*

投资项目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1-3号厂房及14号楼电梯采购

标段(包)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1-3号厂房及14号楼电梯采购

公示名称

佛北战新数智城项目1-3号厂房及14号楼电梯采购定标结果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05月30日

评标情况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和票决,最终推荐得票数量最多的定标候选 (略) 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00(元)

质量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谭文娟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资格作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作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淼 (略)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 (略) 75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何伟鉴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略) 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

联系地址

(略) 三水区西南 (略) 10号行政 (略) 一号楼三楼303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16时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06月08日 16时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1.项目编码:GC2024(SS)XZ0039
2.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且异议应当针对定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
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已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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