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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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食堂服务管理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17: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文婷、叶建鸿、蔡峥(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3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云、应俊
项目联系电话 0591-*、0591-*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8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蔡女士/0591-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云、应俊/0591-*、0591-*

一、项目编号:FJGC-FS-C-2024-044(招标文件编号:FJGC-FS-C-2024-044)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洪 (略) 79、81、83号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3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 (略) 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负责食堂的服务管理等(详见响应文件) 保管、使用、维护采购人配置的设施设备等(详见响应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文婷、叶建鸿、蔡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审查

1.1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2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20.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

(1)福建餐 (略) 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食堂服务管理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符合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元。

(2)福州 (略) 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食堂服务管理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符合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元。

3、成交人:福建省 (略) 的评审总得分92.23分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6月05日(项目编号:FJGC-FS-C-2024-044)。

5、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应俊/0591-*),负责人(林秀晶、吴国泷、刘东宏/05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 (略) (略) 851号        

联系方式:蔡女士/05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应俊/0591-*、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应俊

电 话:  0591-*、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17:5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文婷、叶建鸿、蔡峥(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3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云、应俊
项目联系电话 0591-*、0591-*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8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蔡女士/0591-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云、应俊/0591-*、0591-*

一、项目编号:FJGC-FS-C-2024-044(招标文件编号:FJGC-FS-C-2024-044)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鼓楼区洪 (略) 79、81、83号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3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 (略) 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负责食堂的服务管理等(详见响应文件) 保管、使用、维护采购人配置的设施设备等(详见响应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文婷、叶建鸿、蔡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审查

1.1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2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20.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

(1)福建餐 (略) 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食堂服务管理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符合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元。

(2)福州 (略) 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食堂服务管理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符合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元,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为*元。

3、成交人:福建省 (略) 的评审总得分92.23分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6月05日(项目编号:FJGC-FS-C-2024-044)。

5、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应俊/0591-*),负责人(林秀晶、吴国泷、刘东宏/05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 (略) (略) 851号        

联系方式:蔡女士/05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陈云、应俊/0591-*、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应俊

电 话:  0591-*、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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