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金牛山风景区EPC工程一期---建筑设计劳务服务采购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06-06
?庐江县金牛山风景区EPC工程一期---建筑设计劳务服务采购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06-06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金牛山风景区EPC工程(一期)---建筑设计劳务服务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AHCJ-2024-149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6月6日
招 标 人:安徽省城建 (略) (略)
招标代理:安徽省城建 (略)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13.*元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城建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607室,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城建 (略) (略)
2024年6月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金牛山风景区EPC工程(一期)---建筑设计劳务服务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AHCJ-2024-149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2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6月6日
招 标 人:安徽省城建 (略) (略)
招标代理:安徽省城建 (略)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投标报价13.*元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城建 (略)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607室,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城建 (略) (略)
2024年6月6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