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技术报告项目成交公示
霍山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技术报告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霍山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技术报告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4-05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采购日期: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海正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蜀山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楼12层
成交金额(元):*.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对霍山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3处选址进行手工比对监测,监测因子PM2.5、PM10、NOX、SO2、CO、O3,同时监测气压、风速、风向、气温、天气等气象参数。监测频次连续14天。监测数据24小时平均值。采样、实验、数据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福海、胡方勇、王玲
采购人名称: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霍山县政务区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 (略)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项目负责人:储 工
联系电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0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 (略) 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安徽大 (略)
2024年06月0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霍山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技术报告项目
项目编号:DBSCG-2024-05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采购日期: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海正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蜀山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楼12层
成交金额(元):*.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对霍山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3处选址进行手工比对监测,监测因子PM2.5、PM10、NOX、SO2、CO、O3,同时监测气压、风速、风向、气温、天气等气象参数。监测频次连续14天。监测数据24小时平均值。采样、实验、数据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福海、胡方勇、王玲
采购人名称: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霍山县政务区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大 (略)
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项目负责人:储 工
联系电话:0564-*,*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0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大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政务区国投大厦( (略) 以南,霍山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略) 霍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安徽大 (略)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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