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利津路榕洋金城大厦A座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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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项目编号成交公告-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街道利津路榕洋金城大厦A座1402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 (项目编号:DLGP-D-*)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 发布来源: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DLGP-D-*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略) (略) (略) 东丽区张贵庄 (略) 榕洋金城大厦A座1402 *35Q * 1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办公需要 租赁期:2024年06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办公需要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王卉、王颖、张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略) 东丽 (略) 增4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东丽 (略)
地址: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兴妹
电 话:022-*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用房归天津东方 (略) 所有, (略) (略) 为运营主体。因已租用该地点及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租用地点交通便利,便于办公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且 (略) 民及办事企业所熟悉,因合约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且周边无其他适合替代的租用地点,因此需继续租用此处房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用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略) 东丽 (略)

2024年6月6日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 (项目编号:DLGP-D-*)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 发布来源: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DLGP-D-*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略) (略) (略) 东丽区张贵庄 (略) 榕洋金城大厦A座1402 *35Q * 151.*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2024年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楼租赁费项目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办公需要 租赁期:2024年06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办公需要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王卉、王颖、张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略) 东丽 (略) 增4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东丽 (略)
地址: (略) 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兴妹
电 话:022-*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用房归天津东方 (略) 所有, (略) (略) 为运营主体。因已租用该地点及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租用地点交通便利,便于办公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且 (略) 民及办事企业所熟悉,因合约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且周边无其他适合替代的租用地点,因此需继续租用此处房 (略)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办公用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略) 东丽 (略)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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