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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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8: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辉、于新影、徐鸿颖
总成交金额 ¥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新宇、刘艳梅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董工、0431-*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成新宇、刘艳梅、0431-*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 (略)

供应商地址:四平经济开发 (略) 3999号上东1号小区第7/SD1幢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2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 (略) 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消防系统维护:室内外灭火器与安全疏散系统等日常管理养护;保洁服务:办公楼(区)内大厅、过道、楼梯、天台、电梯间、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安全保卫服务:办公楼(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防汛、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餐饮服务 优质服务 自签订合同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表现良好,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未达到采购人相关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辉、于新影、徐鸿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2.评审总得分:6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 (略)         

联系方式:董工、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 (略)             

地 址: (略) 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系方式:成新宇、刘艳梅、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新宇、刘艳梅

电 话:  04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08:0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辉、于新影、徐鸿颖
总成交金额 ¥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新宇、刘艳梅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董工、0431-*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成新宇、刘艳梅、0431-*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 (略)

供应商地址:四平经济开发 (略) 3999号上东1号小区第7/SD1幢104号

中标(成交)金额:2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吉 (略) 四平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消防系统维护:室内外灭火器与安全疏散系统等日常管理养护;保洁服务:办公楼(区)内大厅、过道、楼梯、天台、电梯间、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保养;安全保卫服务:办公楼(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防汛、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餐饮服务 优质服务 自签订合同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表现良好,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未达到采购人相关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辉、于新影、徐鸿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2.评审总得分:6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 (略)         

联系方式:董工、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 (略)             

地 址: (略) 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系方式:成新宇、刘艳梅、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新宇、刘艳梅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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