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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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市二院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G-*

二、项目名称: (略) 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健联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相城区聚茂街活力大厦

中标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略) 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

服务时间:30个工作日 。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相关功能模块需要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然、张晓梅、汪小宝、方军、肖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1、 (略) (略) 腹透信息系统;2、 (略) (略) 血液透析智能管理系统软件及硬件。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的招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永光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 

十、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略) 招标采购部

地址: (略) 镜湖区

电话:0553-*

市二院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G-*

二、项目名称: (略) 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健联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相城区聚茂街活力大厦

中标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略) 血液净化管理系统腹透患者管理模块。

服务时间:30个工作日 。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相关功能模块需要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孟然、张晓梅、汪小宝、方军、肖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1、 (略) (略) 腹透信息系统;2、 (略) (略) 血液透析智能管理系统软件及硬件。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的招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永光 (略)  

地址: (略) 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 

十、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略) 招标采购部

地址: (略) 镜湖区

电话: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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