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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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Report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工程编号 | DL* | 工程名称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DL*-1 | 标段名称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代理机构 | 大连成 (略)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 | 开标时间 | **日 09时00分 | 项目辖区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公式开始时间 | **日 | 公式结束时间 | **日 | 中标单位情况 | 排名 | 第一名 | 中标单位名称 | 大连和合医 (略) | 注册资质 | | 证书编号 | | 企业资质 | | 工期 | 0 | 中标价格 | 66.00 | 中标价格单位 | % | 质量评定 | | 评审得分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和合医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小区金源北路8号楼 中标(成交)折扣率:66.00% 二、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执行年度中,中标单位能够满足采购人合同的要求,双方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王素娥、鲍柱仁、康海荣、尹辉、王雨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为:392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 | | | | | | | Report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工程编号 | DL* | 工程名称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DL*-1 | 标段名称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代理机构 | 大连成 (略)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 | 开标时间 | **日 09时00分 | 项目辖区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 | 公式开始时间 | **日 | 公式结束时间 | **日 | 中标单位情况 | 排名 | 第一名 | 中标单位名称 | 大连和合医 (略) | 注册资质 | | 证书编号 | | 企业资质 | | 工期 | 0 | 中标价格 | 66.00 | 中标价格单位 | % | 质量评定 | | 评审得分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和合医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小区金源北路8号楼 中标(成交)折扣率:66.00% 二、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检测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执行年度中,中标单位能够满足采购人合同的要求,双方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王素娥、鲍柱仁、康海荣、尹辉、王雨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为:39200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2.在业务模块中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 | | | | | |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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