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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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远安县 公告时间 **日 14:56
评审专家名单 赵红兵,李冬健,肖婧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焦阳
项目联系电话 0717-*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捷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7-*"
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 14:54:32|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06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河口乡云台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72.*(万元)

综合评分法: 88.43(分)

工程类

名称: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鸣凤城区存在2类以上构件的桥涵进行维修加固,修补青石栏杆、安装限重标识、修补桥面坑槽、更换伸缩装置、混凝土剥落处理、桥台磨损处理、桥面裂缝修补、更换支座共计18座。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智娟

执业证书信息:鄂*

五、评审小组成员

赵红兵,李冬健,肖婧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库[2018]2号文、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高 (略) 或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 (略) 楚天云政府采的交易系统(网址:http://**)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焦阳

电 话:07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区域 远安县 公告时间 **日 14:56
评审专家名单 赵红兵,李冬健,肖婧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焦阳
项目联系电话 0717-*
采购单位 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捷高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17-*"
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 14:54:32|发布单位:|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06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河口乡云台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72.*(万元)

综合评分法: 88.43(分)

工程类

名称:远安县鸣凤城区桥涵综合整治项目

施工范围: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鸣凤城区存在2类以上构件的桥涵进行维修加固,修补青石栏杆、安装限重标识、修补桥面坑槽、更换伸缩装置、混凝土剥落处理、桥台磨损处理、桥面裂缝修补、更换支座共计18座。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曹智娟

执业证书信息:鄂*

五、评审小组成员

赵红兵,李冬健,肖婧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库[2018]2号文、鄂建文[2023]35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档案资料移交后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高 (略) 或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 (略) 楚天云政府采的交易系统(网址:http://**)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 (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焦阳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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