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定市新都桥镇集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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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定市新都桥镇集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 (略) 新都桥镇集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派迪 (略) (略) 甘孜藏族 (略) 炉城镇向阳街15号(1栋) 426,77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派迪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工程监理服务 (略) 新都桥镇集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提升新都桥镇主道两侧 (略) 政设施、道路两侧临街建筑风貌,全长5.1千米。建设内容包括:94栋建筑外立面更新提升面积38107平方米,店招打造267个,更换步行道围栏1000米、污水管50米,主道两侧围墙改造提升1000米;新增步行道围栏650米、文化艺术墙790米、行道树及树子各150个、绿化3680平方米、灯光工程以及花架、公共座椅、垃圾桶等其他附属设施的监理服务。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本项目的所有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2所有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 2.6.5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文件的规定和国行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文件的规定和国行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11)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文件的规定和国行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本项目的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文健、罗斌、贺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和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新城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恒立新 (略)

地址: (略)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2栋10层1012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娟

电话:028-*

成都恒立新 (略)

**日


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 (略) 新都桥镇集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派迪 (略) (略) 甘孜藏族 (略) 炉城镇向阳街15号(1栋) 426,77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派迪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工程监理服务 (略) 新都桥镇集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提升新都桥镇主道两侧 (略) 政设施、道路两侧临街建筑风貌,全长5.1千米。建设内容包括:94栋建筑外立面更新提升面积38107平方米,店招打造267个,更换步行道围栏1000米、污水管50米,主道两侧围墙改造提升1000米;新增步行道围栏650米、文化艺术墙790米、行道树及树子各150个、绿化3680平方米、灯光工程以及花架、公共座椅、垃圾桶等其他附属设施的监理服务。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本项目的所有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2所有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 2.6.5履约验收方案 采购包1: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文件的规定和国行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文件的规定和国行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11)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文件的规定和国行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本项目的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文健、罗斌、贺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和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新城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恒立新 (略)

地址: (略)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2栋10层1012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娟

电话:028-*

成都恒立新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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