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合同书》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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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合同书》终止公告


根据《 (略)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制止共享单车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普竞争审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共享单车领域整改工作。2021年10月27日,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 (略) 签订《景东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合同书》,该运营项目合同书已于2023年12月31日终止,合同条款自合同书终止之日废除。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根据《 (略)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制止共享单车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普竞争审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共享单车领域整改工作。2021年10月27日,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 (略) 签订《景东县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项目合同书》,该运营项目合同书已于2023年12月31日终止,合同条款自合同书终止之日废除。

特此公告。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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