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社区中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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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塘社区中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南塘社区中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南塘社区中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柏垫镇锦绣新天地103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96.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南塘社区中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施工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外墙面油漆及文化墙彩绘、水泥混凝土路面浇筑、菜园栅栏安装、围墙砌筑、绿化工程、砍杂及清除、部分节点设施安装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殷建康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建安B(2021)*。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六胜、童志祥、*石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3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太极大道99号、 (略) 桃州镇团山村广宁路,联系电话:戴先生?*、李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桃州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太极大道99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桃州镇团山村广宁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南塘社区中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南塘社区中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柏垫镇锦绣新天地103

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96.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南塘社区中心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施工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外墙面油漆及文化墙彩绘、水泥混凝土路面浇筑、菜园栅栏安装、围墙砌筑、绿化工程、砍杂及清除、部分节点设施安装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殷建康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建安B(2021)*。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六胜、童志祥、*石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23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太极大道99号、 (略) 桃州镇团山村广宁路,联系电话:戴先生?*、李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桃州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太极大道99号

联系方式:戴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桃州镇团山村广宁路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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