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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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东洲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东洲区 (略) 东洲区东洲街四委十组

中标(成交)金额:1,175,000(元)

评审总得分:87.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范围:按要求配备医务人员18人、后勤服务人员25人、项目管理人员1名。并做到:1.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 (略) 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并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与以下相关的服务要求:服务需求中的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经双方确认服务无异议且在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一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与验收标准等及与以下相关的服务标准:1.采购人派专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行为或未达到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批评并加以制止及处罚,如成交供应商仍未改正,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如因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造成损坏或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改正,更换人员并赔偿损失。3.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需求能按双方签署的合同规定保证完全执行,如人员或工作量有所调整,费用可能会发生增减情况,以每月费用实支为准。派往采购人的服务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4.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处理服务人员意外事故,为员工缴纳保险。5.成交供应商在工作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可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服务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华、徐永立、孟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地址: (略) 顺 (略) 中段1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元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长春街 (略) 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姝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doc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东洲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东洲区 (略) 东洲区东洲街四委十组

中标(成交)金额:1,175,000(元)

评审总得分:87.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范围:按要求配备医务人员18人、后勤服务人员25人、项目管理人员1名。并做到:1.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 (略) 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3.保持同采购人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并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与以下相关的服务要求:服务需求中的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经双方确认服务无异议且在预算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续签,一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与验收标准等及与以下相关的服务标准:1.采购人派专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对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行为或未达到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批评并加以制止及处罚,如成交供应商仍未改正,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如因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采购人造成损坏或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改正,更换人员并赔偿损失。3.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需求能按双方签署的合同规定保证完全执行,如人员或工作量有所调整,费用可能会发生增减情况,以每月费用实支为准。派往采购人的服务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4.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处理服务人员意外事故,为员工缴纳保险。5.成交供应商在工作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可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服务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华、徐永立、孟庆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            

地址: (略) 顺 (略) 中段1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元 (略)           

地址: (略) 顺城区长春街 (略) 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姝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 (略) 社会福利保障中心医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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