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花园新村农贸市场、花木王农贸市场广告位经营权拍卖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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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花园新村农贸市场、花木王农贸市场广告位经营权拍卖成交结果公告成交公示

转让方:安徽省虹城 (略)

转让方地址: (略) 五河县经济开 (略) 20号

转让方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五河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花 (略) 场、 (略) 场广告位经营权拍卖

2、项目编号:BB2024WHCQJ010

3、租期:3年

4、成交情况:

标的

标的名称

面积

(?O)

评估总价

(元/年)

起拍价

(元/年)

成交价

(元/年)

成交人

备注

1

五 (略) 南侧花园新村安置区商业1号 (略) (略) 场2层外墙面广告位经营权

225.99

*

*

*

五河中友印象 (略)

共3块

五 (略) 南侧花木王 (略) (略) (略) 场2层以上外墙面广告位经营权

136.8

*

共2块

5、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6、拍卖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

7、公示期限: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 (略) (略) 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com 联系电话:*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略) 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安徽省虹城 (略)

安徽 (略)

2024年6月13日

转让方:安徽省虹城 (略)

转让方地址: (略) 五河县经济开 (略) 20号

转让方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五河县华府御水湾6号铺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花 (略) 场、 (略) 场广告位经营权拍卖

2、项目编号:BB2024WHCQJ010

3、租期:3年

4、成交情况:

标的

标的名称

面积

(?O)

评估总价

(元/年)

起拍价

(元/年)

成交价

(元/年)

成交人

备注

1

五 (略) 南侧花园新村安置区商业1号 (略) (略) 场2层外墙面广告位经营权

225.99

*

*

*

五河中友印象 (略)

共3块

五 (略) 南侧花木王 (略) (略) (略) 场2层以上外墙面广告位经营权

136.8

*

共2块

5、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6、拍卖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00分

7、公示期限: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期 (略) (略) 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com 联系电话:*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略) 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安徽省虹城 (略)

安徽 (略)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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