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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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示

永胜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委办公厅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精神,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丽财监〔202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结合永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永胜县统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永胜县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

永胜县建设工程 (略) 等六家单位为被检查单位。会计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永胜县统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永胜县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等5家单位均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依法设置了相关的会计账簿,会计账簿设置、使用符合《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依据严格审核的原始凭证填制了记账凭证,记账及时,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了相关的会计报表。

(二)通过查阅永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财务账簿、报表、凭证及相关资料,永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簿, (略) 的内控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收入支出方面存在问题

附件不全。永胜县妇女联合会部分代付款项无审批或已批准的补助发放文件(名册)。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进行盘点

永胜县统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固定资产未进行盘点,未对资产进行粘贴标签。

2.资产卡片信息不完善

永胜县统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资产卡片账使用人、管理人、存放地、规格型号等信息不完善。

3.购入固定资产存在批量入账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固定资产入账未做到一物一卡,购入固定资产存在批量入账,未进行拆分,导致资产存放地点、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可能与实际地点存在不一致,后期监管可能存在一定难度。

4.固定资产未入账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同*方未盖章

永胜县统计局:部分合同*方未盖章。

永胜县妇女联合会:部分合同未签字及未填写签订日期。

永胜县民政局:合同发包方未签字及未填写签订日期。

永胜县建设工程 (略) :部分产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质检中心)未签字盖章及未填写签订日期;

2.合同约定不明

永胜县建设工程 (略) :部分审计业务约定书合同条款不完整,未约定出具报告具体日期及未填写合同签订日期。

(四)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永胜县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等单位:虽然单位已制定财务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等制度,但相关业务缺乏关键控制,制度内容基于形式化。如:支出管理未明确支出的分级审批权限、程序、责任,未明确报销业务流程;采购制度未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政府采购活动、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未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等。

2.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

永胜县妇女联合会:缺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的要求全面实施内部控制的要求中所必须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必须的管理制度,且已有的内控制度缺乏关键控制,对业务层面控制不到位。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缺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的要求全面实施内部控制的要求中所必须的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必须的管理制度,且已有的内控制度缺乏关键控制,对业务层面控制不到位。

永胜县民政局: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的要求全面实施内部控制的要求中所必须的预算管理制度等必须的管理制度,且已有的内控制度缺乏关键控制,对业务层面控制不到位。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存在问题

1.缺少公务卡刷卡凭条

永胜县统计局:部分差旅费未用公务支付。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部分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永胜县民政局:部分差旅费缺少公务卡刷卡凭条。

2.出差未事前审批

永胜县妇女联合会、永胜县民政局永 (略) 存在出差后审批情况。

(六)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永胜县统计局、永 (略) 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七)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1.发票不合规。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永 (略) :部分发票缺少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抬头不规范: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部分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发票开具应为单位全称。

3.未按凭证号顺序装订凭证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部分凭证未按凭证号顺序装订。

4.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部分差旅费报销单上未填写出发和到达的时间及地点。

三、意见建议

(一)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方面

建议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学习,提高职业能力。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负责人管理意识,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细化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购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做出详细规定,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要通过清点核查,对本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状况进行综合评审,建立资产档案,详细登记每一件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购置和调入时间、原值、使用去向等内容,切实做到有物必有账,账物相符。

3.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毁损、调出等业务进行正确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及时对固定资产分类和明细账进行登记。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加强沟通,资产使用出现问题及时告知,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按规定及时处理。

(三)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议

1.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确保合同调查、谈判、文本拟定、审批、签订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具体明确。

2.细化各环节岗位工作标准,完善合同专业管理制度。建议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工作的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考核要求等内容,使各程序工作均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并把岗位规范作为参照依据,对未按标准完成的严格落实考核,以此来进一步提高各岗位员工的业务执行力,推动合同管理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

(四)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的建议

1.建议强化领导责任,营造内控良好环境。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通过宣传和动员所有的工作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相应的负责人制度,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认真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与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开展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2.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单位全局整体分析单位的各个经营活动之间的联系,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采用防治结合的模式,形成具有单位特色的控制系统模式。同时根据单位的自身情况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明确具体操作方案。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方面的建议

1.规范公务出差事前申报流程。明确公务出差事前申报、审批流程等事项,工作人员在出差前填报公务出差审批单,填写拟出差日期、拟出差路线、出差事由,应在出差之前填报审批单,将出差人数填全,严防事后申报、补报。

2.严格进行报销审核。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严肃财经纪律,履行会计职责,严把票据审核关,审核各项费用明细是否合规,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票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善,发票附件及相关文件通知是否齐备,对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

(六)账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建议

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财务人员应通过继续教育和其他教育培训途径,进行较为系统的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学习,熟悉并掌握本专业的业务知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要精通业务,熟悉会计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掌握会计处理的各种方法。

???????????????永胜县财政局

??????????????????????????????????????????????????????**日

永胜县财政局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

检查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委办公厅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精神,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丽财监〔202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结合永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永胜县统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永胜县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

永胜县建设工程 (略) 等六家单位为被检查单位。会计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永胜县统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永胜县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等5家单位均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依法设置了相关的会计账簿,会计账簿设置、使用符合《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依据严格审核的原始凭证填制了记账凭证,记账及时,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了相关的会计报表。

(二)通过查阅永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财务账簿、报表、凭证及相关资料,永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簿, (略) 的内控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收入支出方面存在问题

附件不全。永胜县妇女联合会部分代付款项无审批或已批准的补助发放文件(名册)。

(二)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未进行盘点

永胜县统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固定资产未进行盘点,未对资产进行粘贴标签。

2.资产卡片信息不完善

永胜县统计局、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资产卡片账使用人、管理人、存放地、规格型号等信息不完善。

3.购入固定资产存在批量入账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固定资产入账未做到一物一卡,购入固定资产存在批量入账,未进行拆分,导致资产存放地点、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可能与实际地点存在不一致,后期监管可能存在一定难度。

4.固定资产未入账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三)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同*方未盖章

永胜县统计局:部分合同*方未盖章。

永胜县妇女联合会:部分合同未签字及未填写签订日期。

永胜县民政局:合同发包方未签字及未填写签订日期。

永胜县建设工程 (略) :部分产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质检中心)未签字盖章及未填写签订日期;

2.合同约定不明

永胜县建设工程 (略) :部分审计业务约定书合同条款不完整,未约定出具报告具体日期及未填写合同签订日期。

(四)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永胜县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等单位:虽然单位已制定财务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等制度,但相关业务缺乏关键控制,制度内容基于形式化。如:支出管理未明确支出的分级审批权限、程序、责任,未明确报销业务流程;采购制度未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政府采购活动、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未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等。

2.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

永胜县妇女联合会:缺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的要求全面实施内部控制的要求中所必须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必须的管理制度,且已有的内控制度缺乏关键控制,对业务层面控制不到位。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缺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的要求全面实施内部控制的要求中所必须的收支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必须的管理制度,且已有的内控制度缺乏关键控制,对业务层面控制不到位。

永胜县民政局: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缺乏《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行)》的要求全面实施内部控制的要求中所必须的预算管理制度等必须的管理制度,且已有的内控制度缺乏关键控制,对业务层面控制不到位。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存在问题

1.缺少公务卡刷卡凭条

永胜县统计局:部分差旅费未用公务支付。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部分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永胜县民政局:部分差旅费缺少公务卡刷卡凭条。

2.出差未事前审批

永胜县妇女联合会、永胜县民政局永 (略) 存在出差后审批情况。

(六)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永胜县统计局、永 (略) 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七)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1.发票不合规。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永 (略) :部分发票缺少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抬头不规范: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永胜县民政局:部分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发票开具应为单位全称。

3.未按凭证号顺序装订凭证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部分凭证未按凭证号顺序装订。

4.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

中国共产党永胜县委员会党校部分差旅费报销单上未填写出发和到达的时间及地点。

三、意见建议

(一)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方面

建议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学习,提高职业能力。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负责人管理意识,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细化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购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做出详细规定,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要通过清点核查,对本单位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状况进行综合评审,建立资产档案,详细登记每一件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购置和调入时间、原值、使用去向等内容,切实做到有物必有账,账物相符。

3.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对固定资产的购入、毁损、调出等业务进行正确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及时对固定资产分类和明细账进行登记。使用部门与财务部门应加强沟通,资产使用出现问题及时告知,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按规定及时处理。

(三)合同管理方面的建议

1.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确保合同调查、谈判、文本拟定、审批、签订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及各环节的控制措施具体明确。

2.细化各环节岗位工作标准,完善合同专业管理制度。建议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工作的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考核要求等内容,使各程序工作均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并把岗位规范作为参照依据,对未按标准完成的严格落实考核,以此来进一步提高各岗位员工的业务执行力,推动合同管理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上水平。

(四)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的建议

1.建议强化领导责任,营造内控良好环境。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通过宣传和动员所有的工作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相应的负责人制度,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认真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与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开展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2.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单位全局整体分析单位的各个经营活动之间的联系,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采用防治结合的模式,形成具有单位特色的控制系统模式。同时根据单位的自身情况建立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明确具体操作方案。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方面的建议

1.规范公务出差事前申报流程。明确公务出差事前申报、审批流程等事项,工作人员在出差前填报公务出差审批单,填写拟出差日期、拟出差路线、出差事由,应在出差之前填报审批单,将出差人数填全,严防事后申报、补报。

2.严格进行报销审核。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严肃财经纪律,履行会计职责,严把票据审核关,审核各项费用明细是否合规,填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票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善,发票附件及相关文件通知是否齐备,对不合规的票据退回拒绝办理。

(六)账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建议

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财务人员应通过继续教育和其他教育培训途径,进行较为系统的业务知识、规章制度学习,熟悉并掌握本专业的业务知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要精通业务,熟悉会计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掌握会计处理的各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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