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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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成交公告

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成交公告
2024-06-14 14:55:35 14
  • 一、项目编号:

  • *-2024-05-0277

  • 二、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规划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略) 水利勘 (略)

  • 供应商地址:

  • (略) 28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建设规划编制
    服务范围: 贯彻落实《 (略) 建设规划纲要》,依据已批复的长江、淮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江苏 (略) 建设规划》,结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略) 水利治理规划》《 (略) (略) 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 (略) 国土空间规划及航道规划等相关规划,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 (略) 、 (略)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水计〔2023〕53号)要求,加强国家、省、市、 (略) 的深度融合、系统集成, (略) (略) 建设,编制《 (略) (略) 建设规划编制》。规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 (略) 范围内自然河道水系分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略)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安全保障的需求,在已开展的防洪、水资源、生态、农水、空间管控等规划基础上,全 (略) 水网建设的本底条件和建设基础。重 (略) 境内内水系及闸站、堤防等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水利数字化建设情况。同时,从落 (略) 建设总体部署、 (略) (略) 建设要求、地区经济社会展需求等角度,对照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要求,从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数字水利、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 (略) 水网体系存在的短板弱项,综合研判今后一 (略) 建设面临的形势与需求。 2、总体要求。 (略) (略) 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按照“三新一高”要求,着眼 (略)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调配能力、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水网智慧化水平、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水平,明确到 2035年的主要目标和指标。建议从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水网智慧化等方面,提 (略) 特点的指标。 (略) 自然河道水系特点和水利 (略) 络布局,统 (略) 水网的“纲、目、结”,合 (略) 水网骨干工程,构 (略) (略) 格局。 3、重点建设任务。从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配置与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数 (略) 建设、水网管理五个方 (略) (略) 重点建设任务。 4、重大标志性成果。围绕重要或具有创新性的工程措施、数 (略) 建设和体制机制法治建设等,提出重大标志性成果。工程措施,重点说明各工程的项目背景、工程任务、工程规模、工程总体布置、工程投资、工程效益、计划安排等内容。 (略) ,重 (略) (略) (略) 径、共建共享机制模式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内容。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根据当地工作实践,总结提炼有地域特色的亮点工作和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改革举措,做重点说明。 5、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略) 环境现状的基础上,说明规划方案、项目选址、工程规模等与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规划方案环境影响,提出消除或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建议, (略) 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6、实施安排。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投资需求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 (略) 骨干工程建设时序,提出规划实施安排,谋划至2035 年工程。根据规划各类建设任务,提出工程项目清单、投资估算细表及分期投资计划。 7、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要素保障、科技支撑、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服务要求: (一)工作要求: (略) (略) 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供应商按业主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表和工作人员安排名单,并按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分析研究、规划方案编制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二)成果要求: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和项目规范标准,提交满足上级水利部门关 (略) 建设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的规划文件成果。 (三)保密措施要求: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需制定保密措施,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信息。 (四)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成交后上述人员服务于本项目;同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服务时间: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中间成果审查,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2024年9月30日前修改完成报批稿,确保通过审批。
    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标准。 (二)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成果等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磋商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风险。 (七)所有成果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张兆明、陈新锋、肖海涛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元(含)~ *元部分,费率为1.1%;*元(含)~ *元部分,费率为0.8%;*元(含)~ *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金额:4575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水务局

  • 地址: (略) 行政中心B座6楼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 (略)

  • 地址: (略) (略) 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王璐璐

  • 电 话:*

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成交公告
2024-06-14 14:55:35 14
  • 一、项目编号:

  • *-2024-05-0277

  • 二、项目名称:

  • (略) (略) 建设规划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略) 水利勘 (略)

  • 供应商地址:

  • (略) 28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 (略) (略) 建设规划编制
    服务范围: 贯彻落实《 (略) 建设规划纲要》,依据已批复的长江、淮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江苏 (略) 建设规划》,结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略) “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略) 水利治理规划》《 (略) (略) 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 (略) 国土空间规划及航道规划等相关规划,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 (略) 、 (略)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水计〔2023〕53号)要求,加强国家、省、市、 (略) 的深度融合、系统集成, (略) (略) 建设,编制《 (略) (略) 建设规划编制》。规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 (略) 范围内自然河道水系分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略) 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安全保障的需求,在已开展的防洪、水资源、生态、农水、空间管控等规划基础上,全 (略) 水网建设的本底条件和建设基础。重 (略) 境内内水系及闸站、堤防等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水利数字化建设情况。同时,从落 (略) 建设总体部署、 (略) (略) 建设要求、地区经济社会展需求等角度,对照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要求,从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数字水利、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 (略) 水网体系存在的短板弱项,综合研判今后一 (略) 建设面临的形势与需求。 2、总体要求。 (略) (略) 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按照“三新一高”要求,着眼 (略) 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调配能力、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水网智慧化水平、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水平,明确到 2035年的主要目标和指标。建议从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水网智慧化等方面,提 (略) 特点的指标。 (略) 自然河道水系特点和水利 (略) 络布局,统 (略) 水网的“纲、目、结”,合 (略) 水网骨干工程,构 (略) (略) 格局。 3、重点建设任务。从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配置与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数 (略) 建设、水网管理五个方 (略) (略) 重点建设任务。 4、重大标志性成果。围绕重要或具有创新性的工程措施、数 (略) 建设和体制机制法治建设等,提出重大标志性成果。工程措施,重点说明各工程的项目背景、工程任务、工程规模、工程总体布置、工程投资、工程效益、计划安排等内容。 (略) ,重 (略) (略) (略) 径、共建共享机制模式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内容。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根据当地工作实践,总结提炼有地域特色的亮点工作和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改革举措,做重点说明。 5、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略) 环境现状的基础上,说明规划方案、项目选址、工程规模等与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规划方案环境影响,提出消除或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建议, (略) 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6、实施安排。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投资需求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 (略) 骨干工程建设时序,提出规划实施安排,谋划至2035 年工程。根据规划各类建设任务,提出工程项目清单、投资估算细表及分期投资计划。 7、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要素保障、科技支撑、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服务要求: (一)工作要求: (略) (略) 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供应商按业主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表和工作人员安排名单,并按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分析研究、规划方案编制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二)成果要求: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和项目规范标准,提交满足上级水利部门关 (略) 建设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的规划文件成果。 (三)保密措施要求: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需制定保密措施,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信息。 (四)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成交后上述人员服务于本项目;同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服务时间: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中间成果审查,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2024年9月30日前修改完成报批稿,确保通过审批。
    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标准。 (二)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成果等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磋商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风险。 (七)所有成果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张兆明、陈新锋、肖海涛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元(含)~ *元部分,费率为1.1%;*元(含)~ *元部分,费率为0.8%;*元(含)~ *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金额:4575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水务局

  • 地址: (略) 行政中心B座6楼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 (略)

  • 地址: (略) (略) 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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