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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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选公告

鞍山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BZ*(招标文件编号:BZ*)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232*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28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49号(胜利会堂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48-8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华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40号-S4、S5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西区铁西一道街42-1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大家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85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46栋1-2层S3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永安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西区一道街50栋S7号、S8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华联合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2标包:台安县达牛镇、西佛镇、桓洞镇、桑林镇、洪家、八角台街道、台东街道(种植+养殖)
台安县(林业)
09标包:台安县新台镇、富家镇、新华农场(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
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中国人民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3标包:岫岩县石灰窑镇、哈达碑镇、苏子沟镇、朝阳镇、大营子镇、红旗营子乡、黄花甸镇、龙潭镇、岭沟乡、前营镇、偏岭镇、哨子河乡、新甸镇、杨家堡镇、洋河镇、雅河街道、兴隆街道、阜昌街道(种植+养殖)
岫岩县(林业)
08标包:台安县黄沙坨镇、高力房镇、韭菜台镇、新开河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中国平安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1标包: (略) 毛祁镇、感王镇、望台镇、牛庄镇、温香镇、高坨镇、腾鳌镇、西四镇、东四街道、兴海街道、海州街道(种植+养殖)
(略) (林业)
04标包: (略) 析木镇、王石镇、马风镇、耿庄镇、南台镇、温泉街道(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中国太平洋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5标包: (略) 八里镇、响堂街道、牌楼镇、英落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安华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0标包:岫岩县牧牛镇、大房身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中国人寿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2标包: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区、高新区(种植+养殖+林业)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大家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6标包: (略) 孤山镇、岔沟镇、接文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8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7标包: (略) 中小镇、西柳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9

永安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1标包:岫岩县三家子镇、药山镇、清凉山镇、石庙子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丽华、孟娇、卢樨、孟杨、王瑛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遴选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供应商向遴选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为*元/标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铁东 (略) 八号        

联系方式:张军(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 (略) 36号所在层五层            

联系方式:苏倩、陈金龙(0412-*/*/*/*-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陈金龙

电 话:  0412-*/*/*/*-829



来 源: 作者:
鞍山市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BZ*(招标文件编号:BZ*)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华联合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232*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28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49号(胜利会堂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48-8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安华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40号-S4、S5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西区铁西一道街42-1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大家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85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东 (略) 46栋1-2层S3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永安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铁西区一道街50栋S7号、S8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华联合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2标包:台安县达牛镇、西佛镇、桓洞镇、桑林镇、洪家、八角台街道、台东街道(种植+养殖)
台安县(林业)
09标包:台安县新台镇、富家镇、新华农场(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
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中国人民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3标包:岫岩县石灰窑镇、哈达碑镇、苏子沟镇、朝阳镇、大营子镇、红旗营子乡、黄花甸镇、龙潭镇、岭沟乡、前营镇、偏岭镇、哨子河乡、新甸镇、杨家堡镇、洋河镇、雅河街道、兴隆街道、阜昌街道(种植+养殖)
岫岩县(林业)
08标包:台安县黄沙坨镇、高力房镇、韭菜台镇、新开河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中国平安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1标包: (略) 毛祁镇、感王镇、望台镇、牛庄镇、温香镇、高坨镇、腾鳌镇、西四镇、东四街道、兴海街道、海州街道(种植+养殖)
(略) (林业)
04标包: (略) 析木镇、王石镇、马风镇、耿庄镇、南台镇、温泉街道(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4

中国太平洋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5标包: (略) 八里镇、响堂街道、牌楼镇、英落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5

安华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0标包:岫岩县牧牛镇、大房身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6

中国人寿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2标包: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区、高新区(种植+养殖+林业)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7

大家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6标包: (略) 孤山镇、岔沟镇、接文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8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07标包: (略) 中小镇、西柳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9

永安 (略) (略)

(略) 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辽宁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辽财金〔2021〕227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4〕86号)、《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3号)、《关于印发2024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24〕109号)等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1标包:岫岩县三家子镇、药山镇、清凉山镇、石庙子镇(种植+养殖)

符合遴选文件的服务要求

2024年7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限内,出现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被保险监管部门处罚停止农业保险业务、取消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以及停止农业保险补贴等情形的,取消该承保机构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农业保险承保资格,该承保机构的业务原则上由本区域其他承保机构承接,服务期为原机构剩余服务期限。

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贴和奖补的农业保险品种, (略) 县自主开展并给予补贴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不含保险机构自主开展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保险标的、保额及费率、保费承担比例等按照省、市下发的关于条款及费率、操作规程、指导意见、标准指引等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丽华、孟娇、卢樨、孟杨、王瑛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遴选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供应商向遴选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为*元/标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铁东 (略) 八号        

联系方式:张军(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铁东 (略) 36号所在层五层            

联系方式:苏倩、陈金龙(0412-*/*/*/*-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倩、陈金龙

电 话:  04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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