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181破1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2川0181破1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略) 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第6号)

成都 (略) 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日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20户,实际到会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20户。现管理人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统计结果公告如下:

《修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共有16户债权人同意,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3.97%,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01,074,517.28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3.97%,表决同意的人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二分之一,所代表的债权金额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修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人认为本次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本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成 (略) 管理人

**日


,成都

(略) 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第6号)

成都 (略) 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日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20户,实际到会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20户。现管理人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统计结果公告如下:

《修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共有16户债权人同意,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3.97%,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01,074,517.28 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3.97%,表决同意的人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的二分之一,所代表的债权金额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故《修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人认为本次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本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成 (略) 管理人

**日


,成都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