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经开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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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经开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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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宁国经开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宁国经开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海区大兴新居C区7、8、9#商118、119

成交金额:76.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宁国经开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一包)

品牌(如有):成交后货物的品种按采购人提供商品目录配送,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规格型号:满足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所有产品规格型号成交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

数量:成交后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订货单数量,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

价格(费率):76.80%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乐、王国安、沈旭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经开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略) 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经开 (略)

地 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庞女士、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人民路230号

联系方式:舒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舒女士

电 话:0563-*、0563-*

附件链接:http://**_KYebw 提取码: 3fgv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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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宁国经开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宁国经开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海区大兴新居C区7、8、9#商118、119

成交金额:76.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宁国经开区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一包)

品牌(如有):成交后货物的品种按采购人提供商品目录配送,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规格型号:满足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所有产品规格型号成交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

数量:成交后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订货单数量,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

价格(费率):76.80%

五、评审专家名单:戴乐、王国安、沈旭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经开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略) 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经开 (略)

地 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庞女士、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人民路230号

联系方式:舒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舒女士

电 话:0563-*、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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