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襄阳路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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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襄阳路家属院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略)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5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国平、何林平、刘瑞
总成交金额 ¥3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忆博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前进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海龙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前进路宁安巷1号,湖北诚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忆博 *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HBCDL-CG-2024-25(招标文件编号:HBCDL-CG-2024-25)

二、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略)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南城中心大道印南路

中标(成交)金额:3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略) (略) (略) 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略)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30日历天 付燕 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国平、何林平、刘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前进路75号        

联系方式:王海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诚 (略)             

地 址:前进路宁安巷1号,湖北诚 (略)             

联系方式:赵忆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忆博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略)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2:5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国平、何林平、刘瑞
总成交金额 ¥3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忆博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前进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海龙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前进路宁安巷1号,湖北诚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忆博 *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HBCDL-CG-2024-25(招标文件编号:HBCDL-CG-2024-25)

二、项目名称: (略) 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略)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南城中心大道印南路

中标(成交)金额:3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略) (略) (略) 公路事务发展中心 (略)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30日历天 付燕 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国平、何林平、刘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 (略) 前进路75号        

联系方式:王海龙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诚 (略)             

地 址:前进路宁安巷1号,湖北诚 (略)             

联系方式:赵忆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忆博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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