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AHZH-WZQ-2024-027
二、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评估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芜湖恒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湾沚区芜湖机械工业园世纪广场8号楼
中标价:折扣率66.00%(百分之点击查看>>)
服务期: 1年(暂定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约定起止时间为准)。
授权委托代理人:钱乐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服务类
2、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评估项目
3.服务范围: (略) 湾沚区湾沚镇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评估项目;详见采购清单说明。
4.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时间:1年(暂定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约定起止时间为准)。
6.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云贵、程千萍、沈亚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单位:无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镇飞扬商务中心A座5层519室。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 (略)
联系电话:沈主任 138 6637 5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镇飞扬商务中心A座5层519室
联系方式:166 0553 7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良飞
电话:166 0553 7448
一、项目编号:ZB-AHZH-WZQ-2024-027
二、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评估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芜湖恒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供应商地址: (略) 湾沚区芜湖机械工业园世纪广场8号楼
中标价:折扣率66.00%(百分之点击查看>>)
服务期: 1年(暂定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约定起止时间为准)。
授权委托代理人:钱乐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服务类
2、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评估项目
3.服务范围: (略) 湾沚区湾沚镇2024年集体土地征收评估项目;详见采购清单说明。
4.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时间:1年(暂定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约定起止时间为准)。
6.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云贵、程千萍、沈亚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标委员会否决的投标单位:无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镇飞扬商务中心A座5层519室。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 (略)
联系电话:沈主任 138 6637 5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湾沚镇飞扬商务中心A座5层519室
联系方式:166 0553 7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良飞
电话:166 0553 7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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