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方): (略) 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本级)
供应商(*方):北京天一 (略)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一、原合同第三条第二项;二 、原合同第四条第二项第一小项;三、原合同第三条第五项“结算方式;四 、原合同中涉及考核办法的内容;五、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一、原合同第三条第二项“人员值守费用:人员34人, 每人每月3980元,费用合计*元(含劳保用品及意 外保险等)”修改为“桶前值守按小区桶站点位,保证34个点位在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均有人员值守。人工费用合计*元”。二 、原合同第四条第二项第一小项“垃圾分类值守人员人 数及要求。按照服务范围共计安排34名人员。”修改为“桶前值守按小区桶站点位,保证34个点位在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均有值守”。三、原合同第三条第五项“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待2024 年财政资金到位,*方开具发票,*方支付*方人员值守部分费用的50%。2024年7月前支付人员值守部分价款的30%,及已经完成的宣传、设施维修费用,2024年12月前支付人员值守部分费用的20%及已经完成的宣传、设施维修费用(12 月预计不进行宣传和设施维修)。”修改为“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待2024年财政资金到位,*方开具发票,*方支付*方桶前值守部分费用的50%。2024年7月前支付桶前值守部分价款的30%,及已经完成的宣传、设施维修费用,2024年12月前支付桶前值守部分费用的20%及已经完成的宣传、设施维修费用(12月预计不进行宣传和设施维修)。”四 、原合同中涉及考核办法的内容,根据2024年区城管委新版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制定2024年垃圾分类桶前值守情况检查表,见附件1。五、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的事宜仍以原合同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4-06-18 00:00:00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4-06-19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方): (略) 通州区文景街道办事处(本级)
供应商(*方):北京天一 (略)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一、原合同第三条第二项;二 、原合同第四条第二项第一小项;三、原合同第三条第五项“结算方式;四 、原合同中涉及考核办法的内容;五、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一、原合同第三条第二项“人员值守费用:人员34人, 每人每月3980元,费用合计*元(含劳保用品及意 外保险等)”修改为“桶前值守按小区桶站点位,保证34个点位在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均有人员值守。人工费用合计*元”。二 、原合同第四条第二项第一小项“垃圾分类值守人员人 数及要求。按照服务范围共计安排34名人员。”修改为“桶前值守按小区桶站点位,保证34个点位在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均有值守”。三、原合同第三条第五项“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待2024 年财政资金到位,*方开具发票,*方支付*方人员值守部分费用的50%。2024年7月前支付人员值守部分价款的30%,及已经完成的宣传、设施维修费用,2024年12月前支付人员值守部分费用的20%及已经完成的宣传、设施维修费用(12 月预计不进行宣传和设施维修)。”修改为“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待2024年财政资金到位,*方开具发票,*方支付*方桶前值守部分费用的50%。2024年7月前支付桶前值守部分价款的30%,及已经完成的宣传、设施维修费用,2024年12月前支付桶前值守部分费用的20%及已经完成的宣传、设施维修费用(12月预计不进行宣传和设施维修)。”四 、原合同中涉及考核办法的内容,根据2024年区城管委新版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制定2024年垃圾分类桶前值守情况检查表,见附件1。五、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的事宜仍以原合同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4-06-18 00:00:00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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