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放射影像中心4号GE1.5T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放射影像中心4号GE1.5T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放射影像中心4号GE1.5T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合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放射影像中心4号GE1.5T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
一、合同编号: 11N*04
二、合同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 (略) 放射影像中心4号GE 1.5T 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xsj(dy)*(1)
四、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 (略) 放射影像中心4号GE 1.5T 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新疆维吾尔自 (略)
地 址: 新 (略) 天 (略) 91号自 (略)
联系方式:0991-*
供应商(*方):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略) 96号1幢
联系方式:0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放射影像中心4号GE1.5T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一台核磁共振系统 GE1.5TSIGNAHDXT全年的维修、保养2、一台GE1.5TSIGNAHDXT 磁共振功能升级服务要求:在更换核心部件、设备调试结束后,由中标单位和采购人双方共同组织验收,中标单位提供自治区计 (略) 、特种设 (略) 、卫生监督所或原厂质量认证等相关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检测证明,进口配件提供相关资料(资质文件、合格证、部件详细信息、海关报关单等)。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在更换核心部件、设备调试结束后,由中标单位和采购人双方共同组织验收,中标单位提供自治区计 (略) 、特种设备检验研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00
合同金额:4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合同编号: 11N*04
二、合同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 (略) 放射影像中心4号GE 1.5T 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xsj(dy)*(1)
四、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 (略) 放射影像中心4号GE 1.5T 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新疆维吾尔自 (略)
地 址: 新 (略) 天 (略) 91号自 (略)
联系方式:0991-*
供应商(*方):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略) 96号1幢
联系方式:0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放射影像中心4号GE1.5T核磁共振维保及升级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一台核磁共振系统 GE1.5TSIGNAHDXT全年的维修、保养2、一台GE1.5TSIGNAHDXT 磁共振功能升级服务要求:在更换核心部件、设备调试结束后,由中标单位和采购人双方共同组织验收,中标单位提供自治区计 (略) 、特种设 (略) 、卫生监督所或原厂质量认证等相关检测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检测证明,进口配件提供相关资料(资质文件、合格证、部件详细信息、海关报关单等)。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在更换核心部件、设备调试结束后,由中标单位和采购人双方共同组织验收,中标单位提供自治区计 (略) 、特种设备检验研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00
合同金额:4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4-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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