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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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0:2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堃、邹传金、闫涛
总成交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玉明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安玉明、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可、0951-*

一、项目编号:NXWF-2024-061(招标文件编号:NXWF-2024-061)

二、项目名称: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兼爱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兴庆区凤凰北街627 (略) 2-08号楼512室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兼爱 (略) 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 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 详见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8月31日。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堃、邹传金、闫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 (万元)以内费率为 1.5%,100(万元)—500 (万元)费率为 0.8%,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 0.45%,1000(万元)—5000 (万元)费率为 0.25%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 (略) 兴庆区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联系方式:安玉明、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楼            

联系方式:张可、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玉明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10:2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堃、邹传金、闫涛
总成交金额 ¥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玉明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区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安玉明、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可、0951-*

一、项目编号:NXWF-2024-061(招标文件编号:NXWF-2024-061)

二、项目名称: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夏兼爱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兴庆区凤凰北街627 (略) 2-08号楼512室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夏兼爱 (略) 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 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宁夏特装展展台设计搭建服务 详见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8月31日。 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堃、邹传金、闫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 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 (万元)以内费率为 1.5%,100(万元)—500 (万元)费率为 0.8%,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 0.45%,1000(万元)—5000 (万元)费率为 0.25%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地址: (略) 兴庆区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        

联系方式:安玉明、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楼            

联系方式:张可、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玉明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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