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雄村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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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雄村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黄山 (略) 受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雄村镇(HJSGC2024G05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日09时00分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

名称

(略)

安徽 (略)

/

地址

(略) 日照高新区山海二路10号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合肥创新中心3幢

/

资料公示

(略)

安徽 (略)

/

投标报价

*.89元

*.13元

/

工期

100日历天

10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合格

合格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服务要求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投标人业绩: (略) 黄土港入信江缓冲区域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

投标人业绩:屯溪区篁墩河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姓名:

胡伟

侯萍

/

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鲁*9

皖*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招标人

名称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歙县雄村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先生 055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黄山 (略)

地址

歙县金泰广场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先生 0559-*

公示时间

**日-**日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 (略) 0559-* 联系人:方先生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招标人: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黄山 (略)



黄山 (略) 受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安江流域(渐江段)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雄村镇(HJSGC2024G05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日09时00分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

名称

(略)

安徽 (略)

/

地址

(略) 日照高新区山海二路10号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合肥创新中心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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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公示

(略)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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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89元

*.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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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100日历天

1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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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合格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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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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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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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投标人业绩: (略) 黄土港入信江缓冲区域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

投标人业绩:屯溪区篁墩河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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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姓名:

胡伟

侯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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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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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鲁*9

皖*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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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详见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招标人

名称

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歙县雄村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先生 055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黄山 (略)

地址

歙县金泰广场6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先生 0559-*

公示时间

**日-**日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 (略) 0559-* 联系人:方先生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 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招标人:歙县雄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黄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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