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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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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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购置 | 招标项目编号 | E** | 招标人 | (略)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惠诚 (略) | 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范围内的电梯购置,共30台(含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质保维护服务)。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如下表载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 开标时间 | **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三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日 | 拟中标人 | 广西金源华升 (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源华升 (略)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 交付使用期 | 《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 60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 交付使用。 | 质保期 | 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 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整机质保期为 2个顺延年,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系统)质保期为5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项目名称:海悦港城住宅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2. 金源城五期(一 组团3#、5#、6#、7#) 3.江湾一品(南区)二期扶梯、直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4.产投五象振邦产业园1号厂房、2号配套用房电梯安装工程(重) 5. (略) 电梯设备采购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天奥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 交付使用期 | 《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 60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 交付使用。 | 质保期 | 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 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整机质保期为 2个顺延年,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系统)质保期为5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项目名称:石通缤纷城电梯采购项目 2. 咸宁高新区棚户区(孙祠至长岭片区)改造项目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 (略)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 交付使用期 | 《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 60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 交付使用。 | 质保期 | 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 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整机质保期为 2个顺延年,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系统)质保期为5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田阳东方明珠二期8#楼 2.凯晟新天地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广西 (略) 资格评审文件封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未通过形式评审; (略) 技术偏离表中序号10、11 、12设备参数与招标文件不符; (略) 、 (略) 、广西维莱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技术偏离表中序号3、8、9、11、13设备参数未实质响应“具备无障碍功能”要求;以上7家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不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通过响应评审。 2、否决依据:2.1 初步评审标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性评审(2.1.1)、资格评审(2.1.2)、响应性评审(2.1.3))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视为初步评审不合格。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 (略) 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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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平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电梯设备购置 | 招标项目编号 | E** | 招标人 | (略)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惠诚 (略) | 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范围内的电梯购置,共30台(含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质保维护服务)。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如下表载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 | 开标时间 | **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三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日 | 拟中标人 | 广西金源华升 (略)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源华升 (略)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 交付使用期 | 《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 60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 交付使用。 | 质保期 | 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 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整机质保期为 2个顺延年,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系统)质保期为5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项目名称:海悦港城住宅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2. 金源城五期(一 组团3#、5#、6#、7#) 3.江湾一品(南区)二期扶梯、直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4.产投五象振邦产业园1号厂房、2号配套用房电梯安装工程(重) 5. (略) 电梯设备采购工程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天奥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 交付使用期 | 《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 60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 交付使用。 | 质保期 | 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 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整机质保期为 2个顺延年,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系统)质保期为5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项目名称:石通缤纷城电梯采购项目 2. 咸宁高新区棚户区(孙祠至长岭片区)改造项目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 (略)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 交付使用期 | 《项目合同》生效且招标人移交井道,在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书》后 60 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 交付使用。 | 质保期 | 电梯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贺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本项目颁发 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整机质保期为 2个顺延年,电梯主要部件(曳引机系统)质保期为5个顺延年。维修后设备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田阳东方明珠二期8#楼 2.凯晟新天地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广西 (略) 资格评审文件封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未通过形式评审; (略) 技术偏离表中序号10、11 、12设备参数与招标文件不符; (略) 、 (略) 、广西维莱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技术偏离表中序号3、8、9、11、13设备参数未实质响应“具备无障碍功能”要求;以上7家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不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通过响应评审。 2、否决依据:2.1 初步评审标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性评审(2.1.1)、资格评审(2.1.2)、响应性评审(2.1.3))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则视为初步评审不合格。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 (略) 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略) 平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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