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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三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三
项目概况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采购项目 JSZC-*-ZHCD-C2024-002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HCD-C2024-0022
项目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时间:
地点:“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廖倩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至衡 (略) 扬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 (略) 扬子江中路328号
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联系电话: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电话:051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96G | (略) 祥和路95号金天城B座505-507 | 94.52(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执行,为15784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廖倩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至衡 (略) 扬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 (略) 扬子江中路328号
联系人:睢悦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睢悦
电话:*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包1(江苏 (略)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项目概况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采购项目 JSZC-*-ZHCD-C2024-002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HCD-C2024-0022
项目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时间:
地点:“广陵区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廖倩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至衡 (略) 扬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 (略) 扬子江中路328号
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联系电话: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电话:051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 (略) | *96G | (略) 祥和路95号金天城B座505-507 | 94.52(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执行,为15784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廖倩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至衡 (略) 扬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 (略) 扬子江中路328号
联系人:睢悦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睢悦
电话:*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包1(江苏 (略)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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