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田镇2024年核桃树托管项目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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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田镇2024年核桃树托管项目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麻田镇2024年核桃树托管项目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麻田镇核桃树托管服务合同书
*方:左权县麻田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代码证:*952
法定代表人:张宋心
单位地址:左权县麻田镇麻田村
联系电话:0354-*
*方:左权县润泽核桃托管服务队
统一社会代码证: *MACCA97461
法定代表人:康乐
单位地址: (略) 左权县麻田镇泽城村加油站东100米
联系电话: *
按照《左权县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投资使用计划方案》,左巩固衔接组〔2024〕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麻田镇2024年核桃树托管项目-包2高质量完成,经**双方协商,并与涉及村沟通,签订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方将位于麻田镇的熟峪、水洼、连家峪、寺上、大林峧、老 十亩、峧沟、前柴城、后柴城、圪料山、军寨、上麻田、下麻田、云头底、南窑、 树坪、下口、上口、稻地、东坪、南会、武军寺、苏公、小目口、双门、河北沟、麻渠沟、西安村、东安村、东安山、西崖底村、九腰会、西山、郭家峪村的7832.47亩核桃园委托*方进行托管服务。
2.项目(中标价)总金额*元,全部用于托管服务。
3.托管服务按照《左权县全面推进核桃树托管服务的实施细则》(左办发〔2022〕13号)要求, 每亩补助299.80元, 具体为: 整形修剪补助50元,病虫害防治补助30元,施肥补助99.8元,中耕除草补助100元,收购加工补助20元。
二、项目时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三、资金支付
合同签订后,*方支付*方30%启动资金,随后按完成环节进行验收并兑现补助资金,具体服务环节包括整形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及收购加工等,没有完成的环节或完成不达标的将扣减补助资金。
四、*方职责
1.*方负责监督*方按《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实施细则》等文件中规定的环节进行施工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方进行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和效率。
2.*方按照《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检查验收办法》(左林字〔2022〕174号),负责对*方所承包的托管服务进行检查验收,*方并按检查验收结果拨付*方补助资金。
3.*方负责协调解决托管过程中的*方与被托管村之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五、*方职责
1.*方应按照《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及《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开展核桃树托管服务。
2.*方必须与被托管农户一对一签订核桃树托管协议书,并按协议完成托管任务,并协调与被托管农户的关系。
3.托管期间,*方负责整形修整、病虫害防治、施肥、中耕除草及收购加工,并达到管理标准和要求。
4.*方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对*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可终止 止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林业局备案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变更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左权县麻田镇人民政府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麻田镇2024年核桃树托管项目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麻田镇核桃树托管服务合同书
*方:左权县麻田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代码证:*952
法定代表人:张宋心
单位地址:左权县麻田镇麻田村
联系电话:0354-*
*方:左权县润泽核桃托管服务队
统一社会代码证: *MACCA97461
法定代表人:康乐
单位地址: (略) 左权县麻田镇泽城村加油站东100米
联系电话: *
按照《左权县2024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投资使用计划方案》,左巩固衔接组〔2024〕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麻田镇2024年核桃树托管项目-包2高质量完成,经**双方协商,并与涉及村沟通,签订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方将位于麻田镇的熟峪、水洼、连家峪、寺上、大林峧、老 十亩、峧沟、前柴城、后柴城、圪料山、军寨、上麻田、下麻田、云头底、南窑、 树坪、下口、上口、稻地、东坪、南会、武军寺、苏公、小目口、双门、河北沟、麻渠沟、西安村、东安村、东安山、西崖底村、九腰会、西山、郭家峪村的7832.47亩核桃园委托*方进行托管服务。
2.项目(中标价)总金额*元,全部用于托管服务。
3.托管服务按照《左权县全面推进核桃树托管服务的实施细则》(左办发〔2022〕13号)要求, 每亩补助299.80元, 具体为: 整形修剪补助50元,病虫害防治补助30元,施肥补助99.8元,中耕除草补助100元,收购加工补助20元。
二、项目时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
三、资金支付
合同签订后,*方支付*方30%启动资金,随后按完成环节进行验收并兑现补助资金,具体服务环节包括整形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及收购加工等,没有完成的环节或完成不达标的将扣减补助资金。
四、*方职责
1.*方负责监督*方按《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实施细则》等文件中规定的环节进行施工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方进行整改,确保施工质量和效率。
2.*方按照《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检查验收办法》(左林字〔2022〕174号),负责对*方所承包的托管服务进行检查验收,*方并按检查验收结果拨付*方补助资金。
3.*方负责协调解决托管过程中的*方与被托管村之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五、*方职责
1.*方应按照《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及《左权县核桃树托管服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开展核桃树托管服务。
2.*方必须与被托管农户一对一签订核桃树托管协议书,并按协议完成托管任务,并协调与被托管农户的关系。
3.托管期间,*方负责整形修整、病虫害防治、施肥、中耕除草及收购加工,并达到管理标准和要求。
4.*方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对*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另一方可终止 止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约定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林业局备案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变更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左权县麻田镇人民政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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