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坪乡2024年龙田人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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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坪乡2024年龙田人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万山区高楼坪侗族乡人民政府的高楼坪乡2024年龙田人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EU已于 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在 (略) (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水投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评审得分:95.47
投标报价:*.34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187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学林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黔*
企业业绩:贵州省 (略) 狱 (略) 改造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鑫宇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评审得分:89.8
投标报价:*.38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187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刚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贵*4
企业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评审得分:89.78
投标报价:*.64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187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吴小蓉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
企业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万山区高楼坪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略) 万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万山区产业园主楼、联系电话:085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万山区高楼坪侗族乡人民政府的高楼坪乡2024年龙田人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EU已于 2024年06月21日 09时30分 在 (略) (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水投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评审得分:95.47
投标报价:*.34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187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学林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黔*
企业业绩:贵州省 (略) 狱 (略) 改造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鑫宇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评审得分:89.8
投标报价:*.38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187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杨刚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贵*4
企业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 (略)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评审得分:89.78
投标报价:*.64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交货期):187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吴小蓉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贵*2
企业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无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万山区高楼坪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略) 万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万山区产业园主楼、联系电话:085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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