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基层合同签订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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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基层合同签订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建设类施工合同、货物买卖、劳动、机械租赁、房屋租赁、技术服务等合同签订,指导各乡(镇)辖区、各领域主动要约,依法签订书面合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进一步规范基层合同签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合同签订的重要性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合同签订。目前很多单位、人民群众签订或者未签订的合同都是形式主义,合同实质上不具有可诉讼性,这就很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略) 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略) 场竞争体制中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们逐渐认识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通过合同签订捍卫自己的权利,却因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易被侵害。进一步规范基层合同签订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在新时代依法规范合同签订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规范合同签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规范本辖区本领域签订和履行合同行为,防范因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而带来的民事责任风险,自觉做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者。

二、构建普法宣传引导指导新格局

(二)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创新举措,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依法签订合同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签订书面合同。

县司法局要主动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围绕货物买卖、劳动、机械租赁等重要民生领域合同签订,邀请律师、检察官、法官等法律行业人士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

(三)制定各类合同样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会同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切合实际的各类合同样本,在各级便民服务大厅、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供人民群众参考,进而规范签订书面合同。

分阶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优先计划制定人民群众迫切希望的、工作实际中咨询比较多的事项合同样本,再计划制定其他事项合同样本。2024年8月底前,将基层合同样本制定计划报送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人民群众迫切希望的、工作实际中咨询比较多的事项合同样本制定工作,并公示。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本领域其他事项合同样本制定,并公示。

2026年6月底前,梳理并修订本辖区、本领域制定的各类合同样本,并公示。

(四)加强辖区领域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领域各类小微企业的指导和服务。针对小微企业在用工、租赁机械、租赁房屋等活动中对签订合同不够重视的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指导与宣传,要求企业及时签订合同,使双方当事人明白合同签订的意义和不签订的弊端,以维护双方权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

(五)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基层合同签订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积极组织好基层合同规范签订工作,特别要组织好各类合同样本制作、公示、宣传、引导、指导等工作。

(六)健全审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大力加强本单位内设法制机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合同审查专(兼)职人员负责制度,坚持完善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保障等制度,坚持合同文本最后确定前,应交由本单位的法制机构或者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

(七)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规范基层合同签订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在规定时限内未开展此项工作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2024年8月底前、12月底前、2025年12月底前、2026年6月底前,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就规范基层合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八)加强正面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形成合同规范签订的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墨脱“三县一城”发展愿景。

本意见于**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本意见由墨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墨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建设类施工合同、货物买卖、劳动、机械租赁、房屋租赁、技术服务等合同签订,指导各乡(镇)辖区、各领域主动要约,依法签订书面合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进一步规范基层合同签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合同签订的重要性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合同签订。目前很多单位、人民群众签订或者未签订的合同都是形式主义,合同实质上不具有可诉讼性,这就很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略) 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略) 场竞争体制中体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们逐渐认识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通过合同签订捍卫自己的权利,却因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易被侵害。进一步规范基层合同签订行为,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在新时代依法规范合同签订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聚焦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规范合同签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规范本辖区本领域签订和履行合同行为,防范因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而带来的民事责任风险,自觉做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者。

二、构建普法宣传引导指导新格局

(二)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创新举措,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依法签订合同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签订书面合同。

县司法局要主动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围绕货物买卖、劳动、机械租赁等重要民生领域合同签订,邀请律师、检察官、法官等法律行业人士至少开展1次专题培训。

(三)制定各类合同样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会同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切合实际的各类合同样本,在各级便民服务大厅、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供人民群众参考,进而规范签订书面合同。

分阶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优先计划制定人民群众迫切希望的、工作实际中咨询比较多的事项合同样本,再计划制定其他事项合同样本。2024年8月底前,将基层合同样本制定计划报送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人民群众迫切希望的、工作实际中咨询比较多的事项合同样本制定工作,并公示。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辖区、本领域其他事项合同样本制定,并公示。

2026年6月底前,梳理并修订本辖区、本领域制定的各类合同样本,并公示。

(四)加强辖区领域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领域各类小微企业的指导和服务。针对小微企业在用工、租赁机械、租赁房屋等活动中对签订合同不够重视的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指导与宣传,要求企业及时签订合同,使双方当事人明白合同签订的意义和不签订的弊端,以维护双方权益。

三、加强组织领导

(五)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基层合同签订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积极组织好基层合同规范签订工作,特别要组织好各类合同样本制作、公示、宣传、引导、指导等工作。

(六)健全审查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大力加强本单位内设法制机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合同审查专(兼)职人员负责制度,坚持完善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保障等制度,坚持合同文本最后确定前,应交由本单位的法制机构或者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

(七)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规范基层合同签订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在规定时限内未开展此项工作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2024年8月底前、12月底前、2025年12月底前、2026年6月底前,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就规范基层合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八)加强正面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形成合同规范签订的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现墨脱“三县一城”发展愿景。

本意见于**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本意见由墨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墨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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