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屯苗圃项目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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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屯苗圃项目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滨企采磋商(2024)0075号

2、采购项目名称:武屯苗圃项目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21日

6、评审地点: (略) (略) 评标七室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伊滨企采磋商(2024)0075号

武屯苗圃项目一期

洛阳 (略)

(略) 伊滨区创新大厦

*.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工期

项目负责人

职称证书信息

1

武屯苗圃项目一期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王宪华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工程师C**

三、评审专家名单

史红武(组长)、赵霞、麻源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 (略) 招标项目代理费计价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次采购将通过“ (略) (略) ”(http://**.cn),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 (略) (略) 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 (略)

地址: (略) 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 (略) 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715室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6月2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伊滨企采磋商(2024)0075号

2、采购项目名称:武屯苗圃项目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21日

6、评审地点: (略) (略) 评标七室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伊滨企采磋商(2024)0075号

武屯苗圃项目一期

洛阳 (略)

(略) 伊滨区创新大厦

*.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工期

项目负责人

职称证书信息

1

武屯苗圃项目一期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45日历天

王宪华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工程师C**

三、评审专家名单

史红武(组长)、赵霞、麻源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 (略) 招标项目代理费计价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略) 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本次采购将通过“ (略) (略) ”(http://**.cn),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 (略) (略) 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 (略)

地址: (略) 伊滨区创新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 (略) 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715室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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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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