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2日 10:23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龙、刘秋根、刘亮、刘本明、李凌 | ||
总中标金额 | ¥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GK-*C
二、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经济开 (略) 366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89.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服务范围: (略) 监函(2024)87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安排,省级监督抽检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 (略) 场监管局承担19大类128批次的省级抽检任务。 服务要求:检测结果由采购单位统一对社会公布,检测机构应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及检测结果(包括电子版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检测结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检测机构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凌、刘本明、刘亮、刘秋根、李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5号、 (略) 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联系方式:董女士*、彭先生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563-*、*
十、附件: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2日 10:23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龙、刘秋根、刘亮、刘本明、李凌 | ||
总中标金额 | ¥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GK-*C
二、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经济开 (略) 366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89.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服务范围: (略) 监函(2024)87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安排,省级监督抽检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 (略) 场监管局承担19大类128批次的省级抽检任务。 服务要求:检测结果由采购单位统一对社会公布,检测机构应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及检测结果(包括电子版汇总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检测结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检测机构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按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凌、刘本明、刘亮、刘秋根、李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5号、 (略) 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联系方式:董女士*、彭先生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华仑大观国际B座14楼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563-*、*
十、附件: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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